创立特许经营体系时的首要问题

作者:林晓律师 来源:特许经营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8/10/3 11:36:00 点击数:
导读: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基础和首要条件是创立特许连锁总部,而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确定特许总部的形式。特许连锁(FC)系统的创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对“现实中正在经营着的”企业进行特许连锁化,二是从无到有的…

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基础和首要条件是创立特许连锁总部,而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确定特许总部的形式。

特许连锁(FC)系统的创立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对“现实中正在经营着的”企业进行特许连锁化,二是从无到有的全新地建立。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首先需要解决的都是在特许连锁化过程中特许经营要素的整合,即特许连锁系统‘卖什么?卖多少?’的问题。

   概括而言,总部有物资流通型、经营指导型和物流、经营混合型三种形式。

   1)物资流通型

物资流通型特许连锁总部主要是将本公司的产品、经销的商品、原材料等供应给加盟店,以销售差额所得收益作为主要收益,其经营制胜之道在于与竞争对手差别化的产品和商品开发能力。

   2)经营指导型

所谓经营指导型特许连锁总部,是指特许人将专利权、商标权(商标使用许可)、特殊的技术或者制造加工技术、经营管理系统等作为特许经营组合提供给被特许人使用,以收取使用费作为总部的收入来源。这种总部制胜的关键在于拥有优秀的技术人才,能先于竞争对手推进技术开发,并将新技术、产品、服务提供给加盟店。

3)物流、经营指导混合型

物资流通、经营指导混合型特许连锁总部在便利店、餐饮业、快餐业中是主流。这种类型总部的核心力量是开发人才(商品、技术、店铺)和店铺经营指导员,以及强化总部的体制,强力推行教育培训等。同时,在此基础上,强化特殊商品、原材料的供应,以此巩固特许连锁系统。实际上,通过对特殊商品、原材料的供应,总部不仅可以赚的差价,也可以牵制加盟店,使其无法脱离系统另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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