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加班费沦为一种“纸上权利”

  发布时间:2017/10/9 10:04:58 点击数:
导读:不能让加班费沦为一种“纸上权利”.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关键是相关部门在监管和执法上要有所作为,不可消极坐等劳资纠纷闹上门。特别是在节假日,对服务行业、尤其是企业的加班行为亟待规范和监管。

“史上最长假期”结束,很多人虽然节日期间仍旧坚守岗位,没能享受长假出游的乐趣,但算算自己这些天的加班费,还是要捂着嘴偷乐一下———如果这8天假期都在加班的话,可以拿到相当于日常工资20倍的加班费!这种感觉可比在路上堵车、在景点看人要幸福多了。(10月8日《北京晚报》)

在我国,劳动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依法享受高于正常工作日的工资报酬。以今年国庆节为例,如果这8天假期都在加班的话,可以拿到相当于日常工资20倍的加班费。然而,此前据媒体报道,过去接近一半的员工,在节假日加班拿不到加班费。可见,尽管加班费算得让人眼热心跳,但如果用人单位有意克扣,有关部门监督不力,加班费对于劳动者来说,恐怕只是“水中月、镜中花”。

好不容易盼来了节假日,谁不想趁机放松一下自己的身心?然而,偏有一些单位,特别是企业,为了赶工期、争效益,便毫无节制地要求员工加班。当然,有些服务行业,比如交通、旅游、食宿业等,加班是必不可少的,总不能让这些为大众提供日常服务的行业,在节假日全部停摆吧?既然加班是必要的,那给加班费也是必须的吧?问题是,用人单位克扣员工的加班费,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多数员工也被动接受了这种潜规则。于是,一边是用人单位变本加厉地要求员工加班,肆无忌惮地“贪污”员工的加班费;一边是相关监管部门漠然视之,将《劳动法》锁在文件柜中睡大觉。

正因为缺少法律约束和部门监督,一些企业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便强令员工加班加点工作,把员工的血肉之躯当成了满负荷运转的机器。试问,这是在要求员工加班吗?简直是在透支员工的生命!人毕竟不是铁打的,承受劳动的时限和强度是有极限的,一旦超过了这个极限,身体机能就会严重受损,长此下去,不发生员工“过劳死”事件,那便是奇迹了。员工无节制地加班,承担着“过劳死”的风险,却领不到加班费,这是体面劳动吗?这公平吗?

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曾有法律人士建议员工自己举证,通过投诉、打官司等途径,向用人单位讨要加班费,去以卵击石。殊不知,即便是员工打赢了这场官司,讨回了加班费,等待他的将是用人单位的百般刁难,甚至让其卷铺盖走人,丢掉了赖以生存的饭碗。所以说,期望劳动者个体自己维权,非但讨不回公道,反而会失去更多的权益。

由此可见,维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关键是相关部门在监管和执法上要有所作为,不可消极坐等劳资纠纷闹上门。特别是在节假日,对服务行业、尤其是企业的加班行为,亟待进行规范和监管;对于克扣加班费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让加班费沦为一种“纸上权利”,影响劳动者的敬业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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