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网站再遭批评 立法不足要及时改善

  发布时间:2018/5/24 15:39:17 点击数:
导读:搜索网站再遭批评立法不足要及时改善

“魏则西事件”已经过去了两年,近日,医疗信息搜索再度受到舆论批评。《新京报》等媒体报道称,百度存在搜索公立医院出现民营医院、搜索疾病名称出现多个广告、搜索到的医院存在术中加价等问题。针对媒体的质疑,百度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百度对医疗广告有严格的资质审查,坚决不允许医院以“三甲医院”的名义及名称投放广告,已对1000家知名三甲医院进行广告屏蔽保护。

消费者在利用搜索引擎搜索相关医疗资讯时出现的问题,并非只出现在百度一家。据新华社报道,多家搜索网站都存在搜索公立医院出现民营医院仿冒广告的情况,比如搜索南京公立专科医院“皮研所”,显示结果靠前的均标注“皮研所”名称,但点开却是其他民营医院的页面,其中一家甚至制作了“高仿”网站,进入其预约平台才知是一家民营的皮肤科医院。

当然,舆论将百度作为批评的靶子,与其巨大的影响力不无关系。但是,影响力越大,越应该负有相应的社会责任。对于商业经营,最重要的评判依据是法律。问题在于,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搜索网站的一些做法存在一定模糊性。

比如,搜索公立医院出现民营医院,很可能是使用者提供的关键词在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上都有出现,而且,目前的搜索引擎在搜不到的时候,会提供名称相似的事物供选择,这本来是搜索引擎提供的一种延伸服务,但用于医疗搜索却容易引起误会。公立医院由于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优势,对于广告推销并不积极,倒是一些民营医院广告做得满天飞,这也造成了民营医院更容易被搜到。

搜索引擎上的广告,理应由广告法进行规范。但是,现行广告法并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个问题,以至对于这类广告缺少有效的规范。对于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问题,广告法也缺乏具体规范。因此,企业受利益驱动,自然会根据对方出价的多寡进行排序。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搜索引擎来寻医问药,自然很容易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对求医者造成误导。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立法必须要跟上市场的变化。未来,广告法有必要通过进一步修订对此作出规范。“魏则西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进驻百度进行调查,并对百度提出了整改要求,百度也确实进行了整改,在推广信息数量、商业推广标识等方面均作出了重大调整,撤除了大量疾病搜索结果页面中置顶的推广内容。但是,此次又出现与医疗信息搜索相关的问题,立法方面的不足有待尽快改善。

涉及医疗信息搜索出现的种种问题,说明搜索运营商在社会责任方面还有很多不足,但除了把目光聚焦在几家出现问题的企业上,还要加紧强化立法的步伐,从根本上消除搜索引擎领域的广告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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