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司法审查管住任性的“麻将执法”

  发布时间:2018/8/15 10:08:18 点击数:
导读:通过司法审查管住任性的“麻将执法”. 执法者的“自觉”是靠不住的,执法者本身也应该受到监督,对于不合理的行政处罚,应该通过司法审查予以监督、纠正。这起惊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意义恰恰在这里。

7年前的2011年8月,成都市民王彬如和自己的2名朋友,在一家茶楼打5元一局的“血战到底”(四川麻将)。3个小时后,三人被温江区公安局抓获,“共计查获赌资575元”,王彬如被拘留15日,其余两人分别拘留12日。

王彬如不服,像秋菊一样打起官司,一审二审都败诉了。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指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今年6月,四川高院作出判决,撤销了当初公安机关的拘留处罚。

一场老友之间只有五块钱输赢的麻将,却换来了十多天的牢狱之灾。历时7年的维权,最后惊动了最高法,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案件全程透着种种荒谬。

事实上,麻将已经成为了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让雀友时刻战战兢兢。亲友之间“小彩头”和赌博之间的边界比较含糊,警察执法自由裁量空间太大,甚至一定程度上异化成“选择性执法”,成为个别派出所“冲业绩”的摇钱树,也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对于麻将赌博的界定,从公安部到省公安厅这些年来已经发布了很多的执法标准。早在2005年,时任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就表态,“对群众带有少量彩头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行为查处”。之后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不予处罚。

但是,何谓“少量财物输赢”?有的公安机关按“个人赌资”统计,有的按“人均赌资”统计,有的就按“现场收缴赌资”统计,这就明显降低了“违法门槛”。比如,2015年8名大学生在山东泰安的在宾馆内玩“炸金花”,仅仅是一元一把,但当地警方却认为他们的“赌资”在600元以上,赌博人数达到8人,对他们实施了拘留15天的“顶格处罚”。

因为打麻将的标准威棱不可测,让雀友战战兢兢,甚至去年,武汉市政协委员许方辉还要求武汉警方公示对麻将执法的标准,这被称为中国首个“麻将提案”。最后警方不得不表态称:人均赌资不满1000元的,属于“麻将娱乐”,不予处罚。

但是,哪怕公安部、地方公安机关一再公布执法标准,却仍然没有拦住成都这种“五块钱输赢麻将就被拘留”的案件发生。

执法者的“自觉”是靠不住的,执法者本身也应该受到监督,对于不合理的行政处罚,应该通过司法审查予以监督、纠正。这起惊动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件意义恰恰在这里。

当事人通过行政诉讼,把官司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终四川省高法的判决认为:“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所科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违背过罚相当原则”,所以予以撤销。

对行政处罚的司法审查机制,不能当摆设,不能当成“上访替代物”,而是应该成为纠正权力任性、保障公民权利的最后屏障。对于公安机关明显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处罚,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发挥行政诉讼的审核职能,为国家正义把关,不能搞“好人主义”。特别是一些畸重畸轻的行政处罚,虽然没有直接与法律相违背,但是明显不合理、不公正,不能得过且过;否则,个别地方的基层单位的不适当行政处罚,演变成整个司法体系的信任危机。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是盖棺定论,必须有通畅的救济渠道、司法审查约束。

去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就强调:“通过对每一个行政案件的审理,切实促进行政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要管住类似的“麻将执法”,不能单靠公安机关自身制定的执法标准,还必须有强大的外部压力,通过司法审查杜绝权力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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