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绝笔信”维权:用法治为“以命相求” 定分止争

  发布时间:2019/8/5 15:39:41 点击数:
导读:女教师“绝笔信”维权:用法治为“以命相求”定分止争

女教师李秀娟发“绝笔信”事件,持续发酵中。“教师夫妇”、“绝笔信”、“遭到不公对待”等情节,第一时间就挑动了民众敏感的神经。这封“绝笔信”在社交平台被广泛转发的同时,也引起新京报等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所幸在多方的积极干预下,8月4日下午,当事人已被安全找到。

涉事教师夫妇安全无恙,无疑让人松了一口气。目前,徐州丰县政府通报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李秀娟反映的问题开展全面调查。

据报道,早在今年5月,李秀娟就曾就女儿眼睛受伤问题在中国江苏网政风热线上发帖反映,徐州市教育局对此回复称,丰县实验小学先后10余次协调,均因李秀娟提出过高赔偿要求未果;学校曾多次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均遭李秀娟拒绝。

从李秀娟一方和当地教育部门各自的说法看,此事虽是民事纠纷而起,却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三下五除二就能轻易解决。将此事导入法治轨道,无疑是最优解,但从一开始,事情就没有完全按“以法律为准绳”的路数来。

即便如此,从如今已浮现的事件梗概看,说李秀娟遭遇不公,并无什么不妥。到头来,由两个孩子打闹而引发的纠纷,为何一步步演化成为一起“以命求公平”的公共事件,其中的哪个环节导致了目前的这种“无序”、“失控”的局面,显然值得思考。

根据丰县教育局的报告,在李秀娟提出36万多元赔偿金协调未果后, 涉事学生家长及学校均建议她走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但遭到拒绝。这或许成了此后当地有关部门认为其“闹访”的导火线。

这里面的沟通细节仍有待还原,舆论纸上推演式的“有话好好说”,未必适用此事中的具体情形。但若能在事件走偏的端倪初现时,有关部门就用更积极的手段如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其女儿眼睛赔偿问题提供合理、有效方案,也疏解其心态,而非用“捂盖子”来处理,事件走向或许更可期。

就算李秀娟没诉诸法律手段寻求赔偿属实,当地有关方面也更应将此事导入法治轨道内,而不是用不当的处理方式,让此事偏离法治轨道偏得更远。

李秀娟在绝笔信里提到,今年3月份她原本想带女儿到北京复诊眼睛,但在出发前夕却被当地有关部门劝阻,认为其要去北京上访而要求其退掉车票。哪怕是在她出具医院挂号证明自己要带孩子去复诊后,仍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带走行拘7天。

在此过程中,她声称,被涉事派出所副所长罗烈“打耳光”、“一天多时间内滴水未进”、“被恐吓辱骂逼供”。此后,她的丈夫也被撤掉学校校长一职,她遭遇了“被同事监视、被教育局多次传唤,哪怕是在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下请假也不被批准”等一系列不公平的对待。

从绝笔信里的表述看,当地用力过猛的截访或是此事走向失控的关键引线。若不是带女儿看病也被当上访来防的情节,事情或许还有转圜之机。

可以肯定,如果这些情况属实,那不当截访自然应成为当地调查的重点之一。毕竟,依法信访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认为李秀娟要越级上访就对其买票赴京如临大敌,面对她带女儿看病这种正常诉求也视若无睹,有违人性也触犯了法律。

而从事后结果来看,这种简单粗暴的处置方式,严重伤害了当事人的身心健康。虽然在短期内起到了压制其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的愿望,但从长期来看,这只是掩耳盗铃,只会激化矛盾,让事件朝着失控的方向发展。  

如今,随着各方密切关注,此事终于有了重回法律轨道的希望。接下来,李秀娟女儿眼睛受伤害该得到何种赔偿,涉事派出所是否有殴打李秀娟的行为,对其做出的行拘是否合法……对这些问题,显然需要依法裁断与定论,让法治来为这场“以命求公平”的失控局面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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