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电费得缴滞纳金,是对惠企善政“软抵制

  发布时间:2020/3/5 10:05:30 点击数:
导读:缓缴电费得缴滞纳金,是对惠企善政“软抵制

事实证明,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把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加强督查督办”,来得很必要——就在这两天,据报道,山东的企业用电“欠费不停供”惠企政策,遭到当地电力部门的“软抵制”:可缓缴,但有滞纳金,且年利率高达73%。而年利率超36%就是高利贷,企业如缓缴电费,无异于借了近乎砍头息的高利贷。

为此,青岛某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山东各地电力部门正在用实际行动抵抗支持企业缓缴电费的政策。

欠费可以不停供但不能不缴高额滞纳金,无疑是电力部门架空惠企政策的“软抵制”。事实上,电力部门作为公用事业单位,本就有配合疫情下的系统性纾困政策安排的义务,不存在“政府请客,电力埋单”式的责任转移。对当地而言,有必要将政策制定得更加直接和细化,将变通空间堵住,也有利于执纪监督。

疫情发生以来,不少企业受到冲击,许多小微企业“活下去”都成了难题。为企业减负,由此成了政策与民意在应对疫情影响上的共识,国家和地方层面都是多措并举、实招迭出。

单就水电气缴费问题来说,2月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疫情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2月10日、11日,山东省跟济南市分别对此进行了细化,明确取消了暂不能开工复工企业用电暂停、减容的某些限制性条件。

为实体企业纾困,帮小微企业减负,显然需要更多这样的实招,但在此过程中,须警惕某些地方、部门在自身利益驱动下的阳奉阴违。尤其在当前背景下,更得提防这种“软抵制”消解政策的惠企效果——很多降费减税举措其实不只是“减负”,更是“救命”或“续命”,落不到实处,很多小微企业可能真的就撑不过去了。

鉴于此,该及时制定税费减免操作指引,并强化督导核查的,不只是税务部门。为企业减负的责任主体是跨部门的,这也需开启系统性督查,逐项核实落实情况。毕竟,为企业纾困,连着保供抗疫、经济稳增长等重要议题,不容“软”,更不能“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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