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退住宿费,也是一堂“法治课”

  发布时间:2020/6/10 8:08:36 点击数:
导读:高校退住宿费,也是一堂“法治课”

近日,部分高校陆续发布退住宿费的相关通知。6月9日,中南大学宣布免收春学期住宿费,对已缴纳的住宿费予以全额退费。此前,山东、广东已有多所高校发布公告,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免缴春学期按5个月计算住宿费,已缴住宿费将退还。

受疫情影响,国内各大高校无法正常开学。在这个超长假期里,大学生们要么还没有回到学校,要么回校一两个多月就要面临放假。那么,已缴纳的住宿费怎么处理?对学子而言,这是一笔不多不少的费用;对高校而言,能否利索办好这件事,不仅仅事关自身形象。

高校退费还上了热搜。有的学校在退费这件事上,干脆利落,引来点赞。相比之下,有的学校在退费方面,就显得犹犹豫豫,不太爽快。

对某些学校宣布退费的新闻,网友纷纷表示羡慕“别人家的学校”,并艾特自己的学校,有的人则喊自己的学校来“抄作业”。

关于住宿费收取、退费问题,教育主管部门不久前曾有通知。

今年4月,教育部发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通知称: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虽然有行政指令,不过,在当前高校推进后勤社会化,学生公寓大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境况下,住宿费退费问题可能不易简单化处理。学生公寓、学生宿舍收费行为,事关学校、公寓投资者和学生多方的权益。

目前,高校基于管理者的角色,往往依惯例规定学生在校寄宿就需按学期或学年缴纳住宿费用,但在各方权责、退费规则等方面,大多缺乏细致的合同约定。这使得学生选择是否住宿、以及退费结算方面,缺乏灵活的市场化操作机制。

本次遭遇疫情,因是不可抗力,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各高校想必会陆续遵照上级的行政规定,对学生已缴纳的住宿费予以退费。不过,通过这次退住宿费事件的契机,教育部门和各高校有必要认识到,学生公寓等高校后勤设施的管理需加快推动社会化、市场化。同时,学校在公寓住宿费收取、退费问题等方面,需拿出更规范的合约。

如此,遇到疫情这样的突发情况,即使上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出来吆喝,各高校也要依照合同约定来按约退费,否则就会有违约之虞。

所以,处理高校退住宿费问题,其实也是在上一堂“法治课”“市场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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