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儿子爱枪 老爸购走私高仿气枪建“军火库”

  发布时间:2016-5-6 11:21:49 点击数:
导读:13岁儿子爱枪老爸购走私高仿气枪建“军火库”

5月05日 15:29:51 来源: 钱江晚报




13岁儿子爱枪老爸购走私高仿气枪帮其建“军火库”

民警清点涉案疑似枪支、弹药。蒋艳 摄

  玩具枪是男孩成长必备的玩具,不过,有这样一位家长,为了满足孩子玩枪的爱好,不惜花钱购买走私高仿气枪给孩子当玩具,这种枪十米开外能轻松击碎玻璃瓶。

  想不到,做父亲的一片爱子之心,却给他带来惨痛教训。因为涉嫌构成走私枪支罪,这位70后父亲被宁波海关缉私局立案侦查。

  走私枪支收件人是“红领巾少年”

  他的卧室像一座小型“军火库”

  2015年12月,宁波海关缉私局得到线索,有人从香港购买枪支后,委托水客团伙以藏匿的方式通过深圳口岸走私入境。入境后,部分枪支通过快递邮寄至宁波。

  在对其中一个收件地址进行查缉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收件人是年仅13岁的小张,不过联系电话却是一名张姓成年人。按照以往办案经验,不法分子经常会以其他人为掩护代收邮包。不过深入侦查,办案人员又发现,联系电话就是小张父亲的号码,难道是父子合伙走私购枪?

  带着疑问,办案人员赶往张某家中继续侦查。打开小张房门的瞬间,即使是办理涉枪案件经验丰富的老侦查员也不禁“哇”了一声,只见房间内密密麻麻地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疑似枪支,总共二三十支,俨然就是一座小型“军火库”。

  警察的到来让小张的母亲非常吃惊。她告诉办案人员,小张从小就喜欢摆弄枪械一类的玩具。上小学以后,他经常会到玩具市场购买自己喜欢的玩具枪。今年开始,又迷上了从网上买枪及各色铅弹,买回来的枪就放在他的卧室里,以便随时把玩。

  在随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人员见到了放学回家的小张。还戴着红领巾的小张只有13岁,是名初一学生。

  小张从小就喜欢购买枪支、弹弓之类的玩具,随着年岁的增长,普通的玩具枪已经无法满足他的需求,他开始尝试改装,比如在买来的成品枪上加装弩以提高杀伤力。

  2015年开始,小张发现,通过网络通讯平台,可以在枪友交流群里购买到高质量的仿造制式枪支而成的气枪。这些高仿气枪价格不菲,小张的藏品中,不少动辄千元一支。其中,他近期订购的一支名叫“夜莺”的气枪,售价高达3700元。

  小爱好带来惨痛后果

  爱子心切的父亲或将承担刑责

  宁波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小张的疑似枪支鉴定后认定:其中的2支属于具有致伤力,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这类枪支跟仿真枪有很大区别,可以在10米距离内轻而易举地击碎玻璃瓶,具有较强致伤力。

  经初步估算,购买这些枪支的费用至少在万元以上。这笔不小的开支大部分由小张的父亲张某承担。原来,张某因工作原因常年在外地出差,为了弥补对孩子的愧疚,他经常会私下给小张一些零花钱作为补偿,在经济上对小张也不太限制。

  今年开始,小张在网上买枪的枪款也是由他帮助支付的,张某表示,“虽然当时也觉得很贵,但出于对孩子的爱,还是咬牙买了下来。”

  因为对法律的无知,小张的母亲并不清楚这些枪支的来历和危害,她认为孩子买的只是玩具,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些“玩具”有无杀伤力。而张某对儿子购买的枪支也没当一回事,“个人不能非法持有枪支的法律规定我们都是知道的。但这些枪是小孩子买回来当玩具玩的,我知道可能会伤人,所以平时也要求他不能拿出去玩。”

  小张的“藏品”中既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仿真枪,还有经鉴定具有致伤力的枪支,以及其他管制刀具、武器和大量铅弹。由于小张未满14周岁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作为其监护人的父亲则因参与非法购买枪支,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宁波海关提醒:按照法律规定,非法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以非法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罪定罪处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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