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肖胜利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6-9-14 14:58:26 点击数:
导读: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对肖胜利提起公诉
2016年9月12日,湖南省沅江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肖胜利(正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行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肖胜利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肖胜利,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胜利在担任沅江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为谋求职务上的晋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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