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先三辩护律师周泽拟被停业一年,被控以不正当方式影响办案
12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拟给予律师周泽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该机关认为周泽存在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显示:经调查核实,2020年1月17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合肥公安办吕先三律师的套路”的文章,文章中配有合肥视侦支队办案区讯问三室二的视频截屏,并附上文字“警:我们现在要把他们几个搞到位,领导批示的按照上海那一套给他搞到位!”的文字,同时文章中配有罪嫌疑人梅泉“罚站37分钟”文字的照片以及标有“检察院”水印的“梅泉的笔录”;2020年3月20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周泽:吕先三案,公诉人问题大了!”的文章,配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标注“第9次按压手铐持续23秒”;2020年8月22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周泽:合肥十几个律师的侥幸”的文章配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标注“第9次按压手铐持续23秒”并在文章中披露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案卷中的笔录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认为:“你(周泽)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给予你(周泽)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周泽称,他已经向朝阳区司法局提出了听证要求,如果将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他会申请复议或诉讼,也会向全国律协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北京市律师协会等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寻求帮助。
周泽简历
周泽,1969年生,贵州开阳人,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法制日报记者、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
1990-1994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
1994-2002年,在《法制日报》从事编辑、记者工作;
2002-2004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学院。
2002-2009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与传播系执教,主讲法理学、新闻法。
1999年考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2003年开始执律师业;
2008年至2015年,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2015年至今,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周泽获得的荣誉
2006年,被《南风窗》评选为“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
2006年,被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法院网、央视国际四大门户网站联合评选为年度“十大法制人物”
2006年,被《中国青年报》评选为“推动中国2006年度人物”
2006年,被《经济观察报》、《新世纪周刊》等多家媒体评选为“年度人物”
2008年,被《南方人物周刊》评选为“2008年青年领袖”
2009年,被《方圆·律政》评为“2009律政年度十大精英律师”
2010年,被《时代周报》评为“时代100人”
2014年,被《南方人物周刊》选入“2014中国魅力榜”,获评“忠诚之魅”
“吕先三案”回顾
据此前媒体报道,因代理徐维琴、邵柏春(包括以他人名义)与李光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安徽当地律师吕先三于2018年3月15日被以涉嫌诈骗罪传唤,并于次日被刑拘。此前,徐维琴、邵柏春等人已以涉嫌诈骗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立案。
2018年4月13日,合肥市公安局对已被关押了28天的吕先三提请批捕,合肥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于4月20日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之后,合肥市公安局向合肥市检察院及安徽省检察院申请复议、复核,两级检察院均认为对吕先三不予批捕的决定并无不当,并先后于5月2日、5月14日维持了对吕先三的不予批捕决定。
后来,在证据没有实质变化的情况下,合肥市检察院在公安机关对吕先三移送审查起诉时,仍然对吕先三提起了公诉。2019年10月24日,被控帮助“套路贷诈骗”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吕先三,一审被以诈骗罪判刑12年。吕先三认为自己是正常代理,没有违法,也没有犯罪,随即提起上诉。
11月17日,安徽省高级法院二审宣判,认定吕先三构成诈骗罪,但因犯罪数额调整,且诈骗未遂,遂判处吕先三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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