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改成效数据报告暨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7-7-9 12:30:06 点击数: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改成效数据报告暨典型案例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成效数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一)》(以下简称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信息中心总工程师孙福辉出席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主持发布会。

  七个方面全面展示改革成效

  报告包括立案登记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法院组织体系和管辖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执行体制改革、司法公开、司法高效民主便民等七个主要方面,全面展示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情况。

  据了解,报告中的数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司改办、研究室、审管办等部门的工作数据,以及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的汇集数据,而大数据平台的数据来源于三个部分:一是全国法院审理的案件和文书数据;二是全国法院人事数据及人案关联融合数据,三是信息系统建设与运行数据。 

  胡仕浩表示,最高人民法院高度关注司法改革改革推进落实和成效评估问题,学习借鉴相关研究机构发布的“司法公信力指数”“阳光司法指数”“司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等,研究确定评判改革成效的关键要素、核心指标和重要变量,收集并整理了大量数据,并进行分析研究,用以客观反映改革带来的变化。

  孙福辉介绍说,报告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司法改革工作开展的又一项专题分析,报告通过对数据进行定量化的关联分析,客观反映司法改革成效,为更好地总结司改经验、推进改革举措提供科学决策支持。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抓总的18项改革任务已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确定的65项改革举措也已全面推开,绝大多数的改革举措已经取得很好的效果。

  胡仕浩说,报告基本实现了改革内容可描述、进展可呈现、效果可量化。他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例说明,司法体制改革确实是“人民法院的一场自我革命”。改革前,全国有近21万法官。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员额法官120138人,将近9万名法官没有进入员额,但法官的综合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审判资源得到明显优化,真正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

  案多人少矛盾得到有效破解

  胡仕浩说,报告显示,人民法院面临的案件压力越来越大。据介绍,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全国案件数量一直呈递增状态。从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量看,2016年较2015年增长了24.67%,2017年1至5月同比增长了11.65%,其中行政案件增幅最大。报告公布了2017年1月至5月全国新收案件量最大的10个基层法院,其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分列前三位,除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外,另外9个全部集中在北京、上海和广东“珠三角”地区。

  据了解,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案件压力,全国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有效破解了案多人少矛盾。2014年以来,全国采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年均增长14.16%,2016年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分流导出案件153万余件,占当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13.24%。2016年全国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的案件量是2014年的135倍,2017年1月至5月又同比增长43.59%。

  报告还显示,法官员额制改革后,院庭长普遍回归审判一线办理案件,办案数量逐年增长,2016全国法院院庭长办案数量同比增长28.64%。与此同时,法官年人均结案数有大幅增长,其中甘肃省增长了1.15倍。通过组建审判团队,推行扁平化管理,一些法院的司法效率大幅提升,如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6年人均结案487.63件,涉诉信访人数下降16.21%。

  报告还展示了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纠正重大刑事冤错案件34起。2014年至2016年,全国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一审刑事案件共计2765件,重要证人出庭率、侦查人员出庭率逐步攀升

  在执行体制改革方面,报告显示,执行查控系统已与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3家单位联网,覆盖的银行从最初的20家增至3509家,迄今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49万人次,限制其中728万人次购买机票、274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对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发挥了积极作用。网络司法拍卖在全国法院广泛推行后,平均成交率达到85.37%,溢价率达到64.51%,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2亿。

  既强调示范作用 也提倡结合实际

  今天公布《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一)》共包括20个案例,记者发现,在这些案例中,既包括审判团队、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院庭长办案机制、员额退出机制等“规定动作”,也包括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送达工作、“网格化”“电子化”“社会化”等机制创新,全面展示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的一些成功做法和经验。

  胡仕浩介绍说,此次公布的案例具有几个共同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善用系统集成办法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发扬创新精神,不依靠增编添人,不依赖加班加点,以科学管理充分实现内部挖潜。三是依托信息技术实现深度应用,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四是值得复制推广,对其他地区、层级的法院也具有借鉴意义。

  据介绍,案例着重展示改革举措的实际效果,尤其是改革前后的重大变化,如案例中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的送达创新举措具有一定代表性。旌阳法院通过与律师协会签订电子送达框架协议、与公证机构签署电话送达公证备忘录、推动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约定明确的司法送达地址”合同等多种方式,探索构建多元送达路径,从易到难、以点带面,成功破解了“送达难”问题。改革后,该院各类案件审理周期大大缩短,法院结案率也从2016年同期的41%上升至71%,位居全市第一。

  胡仕浩表示,案例既强调示范作用,也提倡结合实际,因此在案例中,特意针对同一主题提供了不同的实践样本。如在绩效考核方式上,既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托大数据技术,实施精准化测算、智能化考核的案例,也有海南省陵水市人民法院通过整合机制、合理分层,推进简便易行考核的案例。在审判辅助事务处理上,既有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这样精准剥离辅助事务,“打包”购买社会服务的案例,也有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这样推进文书送达、诉中保全、执行查控、文书上网、扫描归档等“八个集中”的集约化管理案例。

上一篇:司法为民:破解“司法之难”你有几多获得感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