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法院五年受理128起公司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6-6-8 14:59:32 点击数:
导读:天山区法院五年受理128起公司纠纷案件

(原标题:天山区法院五年受理128起公司纠纷案件)

5月25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发布2011年--2015年五年以来与公司有关纠纷的案件审判情况。

2011年至2015年度,天山区法院共受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件共计128件,其中2011年度收案17件、2012年度收案12件、2013年度收案23件、2014年度收案32件、2015年度收案44件。从收案数据看,呈逐年上升趋势,2015年度比2011年度上升61.3%。

受理的128件案件中,占前五位的分别为:股权转让纠纷55件、与公司有关纠纷42件、公司解散纠纷9件、股东知情权纠纷8件、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6件。

结案中,占前三位的分别为:判决43件,撤诉38件、调解20件。

据了解,个案案由的确定大致有:股权转让纠纷、公司解散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名册记载纠纷、股东出资纠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等。

受理的各类公司纠纷案件中,与公司有关的法律问题与公司纠纷有关的法律问题比较常见的有以下29种情形,29种情形在有些案件中同时存在多种情形,有些案件只存在一种情形,有些是在执行案件中可能出现的情形。例如,出资人或者发起人以股权、债券、土地使用权、房产、船舶、车辆等出资的情形、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情形等。

天山区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张玉表示,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区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和强制性规定,尊重公司正常的商业判断和商业行为的原则,不轻易否定公司章程的效力。同时,在审理案件时,注意挖掘解决纠纷的公司内部途径,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与和谐,还要保持各方当事人利益平衡等原则。

作者:石涛

(来源:天山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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