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张母公开信:股东不知情无法转让股权

  发布时间:2016-10-9 15:15:58 点击数:
导读:律师谈张母公开信:股东不知情无法转让股权

网易娱乐专稿10月9日报道 (文/朱静)近日有报道指张靓颖与男友冯轲将于11月15日在意大利结婚。两人成婚本是喜事一桩,但随后不久远在成都的张靓颖的母亲张桂英女士发布了一封致社会公众的公开信,手撕准女婿冯轲。信中指冯轲欺骗张靓颖当了“小三”,侵吞张靓颖和她的公司股份,并表示冯轲不是一个可以把女儿托付终身的男人,担心他要名正言顺地继续掌控靓颖的财产,让女儿继续成为他的挣钱工具,因此明确反对张靓颖与冯轲的婚事。

张母:冯轲侵吞张靓颖公司股份

张桂英在信中指出:“靓颖创立的'北京少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2012年4月13日起至2013年9月6日期间原本注册资金为660万元,而当时三位自然人股东分别是我占股份的20%,冯轲10%,其余70%都归在靓颖名下。而就在2014年7月10日,我的股权被无缘无故变更为占公司的5% (33万元);同年8月公司注册资金从原来的660万元增长到1000万元,我的股权变得更少,当时只占公司股权比例的5%,而冯轲股权比例为60%,靓颖占股权比例35%;直到2014年11月24日,我手上的股权及股东资格被全部违法剥夺。这一系列的变更都是在我和靓颖不知晓的情况下发生的,并且我和靓颖没有签署任何文件协议。于是就这样冯轲便成了公司最大的股东,但更令我心痛的是对外冯轲还说靓颖是最大股东。”

律师:股东不知情无法转让股权

关于冯轲是否私下转移股权,网易娱乐咨询了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李晓月律师。李律师指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部分或者全部股权,但前提是必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转让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去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张靓颖的母亲声称她和张靓颖作为少城时代文化传播公司的股东以及转让方,对于股权转让完全不知情、从未签署任何文件,那这种情况下是无法成功转让股权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

如冯轲假冒签名变更股权是违法

李律师还指出:如有证据证明是冯轲假冒张靓颖母亲以及张靓颖的签名,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那张靓颖母亲及张靓颖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恢复股东资格,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且假冒签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做法也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张靓颖母亲及张靓颖可以向工商局申请撤销股权变更登记,且工商局可以对假冒者进行行政处罚”。

股权变更影响张靓颖及其母亲收益

至于股权变更后会否影响张靓颖及其母亲的利益,李律师表示:“股权变更之后张靓颖的母亲不再是公司的股东,那她就无法享受公司分红,且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张靓颖的股权比例降低为35%,那她收取的公司分红也会降低,除非公司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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