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生前卖房死后儿子不认账 买方无奈提起诉讼要求过户

  发布时间:2017-6-19 10:57:32 点击数:
导读:老父生前卖房死后儿子不认账买方无奈提起诉讼要求过户

张大爷生前将房屋出售给了李某,可未等到过户张大爷便去世了,张大爷的儿子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李某只好向法院起诉。近日,沙坪坝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李某将涉案房屋的产权登记至李某名下。

  2012年,张大爷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张大爷缴纳了3万多元的回购款获得了位于西永的安置房一套。2013年初,张大爷将房屋出售给了李某,由于安置房的产权登记证一直未办理下来,故迟迟未能进行过户登记。李某入住房屋后对于登记过户的事也没有太放在心上,等知道张大爷的产权证已经办好准备接着办理过户时,张大爷却过世了。了解到张大爷的法定继承人是他三个儿子,李某便联系到他们进行协商。无奈的是,只有小儿子愿意协助办理过户,大儿子、二儿子都不认可张大爷生前卖房的事,表示张大爷没经过他们同意,不愿意协助办理过户。几经协商无果,李某只好诉至法院。

  沙坪坝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大爷在生前根据拆迁还房安置协议,取得了涉案房屋,之后将房屋卖予李某,属于对自己的财产行使物权处分权的合法行为,任何人不得干涉,也无需征得被告的同意。现由于张大爷已去世,其本人已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办理过户义务。被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有权继承该房屋,成为新的物权人,继承遗产的同时亦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房屋的过户义务是张大爷承担合同债务的一部分,属于法律规定的应由继承人承担的债务。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在继承遗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沙坪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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