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调解员用自创调解法巧断父女房产纠纷

  发布时间:2017-6-29 8:06:18 点击数:
导读:浙江一调解员用自创调解法巧断父女房产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4日讯   5月19日,仙游县司法局庆元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来到年近七旬的老人郑某家进行回访。郑某高兴地告诉调解员:“我现在和老伴生活得很好!这真要感谢你们的调解呀!”

可是半年前,郑某可高兴不起来。他育有二女,早前通过努力置有等面积的房产3套。不过,妻子早些年的不幸病故,让郑某的晚年有点孤寂。

为了有个人在身边照顾自己,也为了减轻女儿的赡养负担,郑某想续娶一个老伴,并且很快就遇到了合适人选并确定了关系。既然要共度余生,郑某就想把一套房产赠与续配妻子作为共有财产。

没想到,两个女儿得知父亲的想法后不干了。她们认为这三套房产均系父亲郑某和去世母亲的共同财产,如今亲妈已逝,继承已发生,无论如何房产均不是父亲单独所有,父亲的赠与行为侵犯了她们的合法财产继承权。

于是,父女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实在没有办法,郑某找到了仙游县司法局庆元调解工作室。庆元调解工作室是2014年4月12日,由莆田市司法局和仙游县委政法委联合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林庆元的名字命名成立的莆田市首个个人调解工作室。自成立以来,共承办法律援助512件,调处群体矛盾纠纷162起,是仙游当地响当当的调解战线金牌工作室。

调解室受理后,调解员找到郑某的两个女儿。首先从现行财产继承法律规定入手,先肯定她们主张的“三套房产均系郑某和她们母亲的共同财产且已发生继承”的诉求是成立的。

“但房产成套是不可分割的,继承只能按总量所占份额分割,那么你们父母亲共同拥有的3套,按我国《继承法》规定,这3套房产中有一套半是属于你们父亲的,另一套半才是属于你们已故的母亲。你们母亲这一套半房产又是由你们和父亲三人等额继承,就是各半套。所以,你们父亲拥有的是共两套房产,你们姐妹俩仅能继承一套。你们父亲将其中一套赠给续配妻子作为共有财产,你们姐妹反对有效吗?”调解员有理有据的一席话,让郑某的两个女儿哑口无言。

接着,调解员再从当地农村长期以来的习俗入手。“女儿嫁出去了,一般都要忙于照顾夫家的老小,娘家的事很少有空插手。” 调解员耐心地分析各有家室的两个女儿照顾老父亲与老伴侍夫的相伴照顾的不同效果。最后,郑某的两个女儿低下头了。

调解员也找到了郑某,经过一番交流,郑某也表态自己和续配妻子只要一套房产,另外两套房产给两个女儿一人一套。就这样,调解员运用他们工作室独创的“逆推顺证法”“方言习俗劝解法”消解了郑某和两个女儿的顾虑和怨结, 达成了析产协议。

林庆元常说:“调解有法,但调解没有固定的法。”因此他们在实践中创新、调解中探索,总结出“逆推顺证法”“方言习俗劝解法”“联动联调法”等32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地方特色与自身特点明显,成为一套独具特色的“仙游式”调解法。如今,郑某已再婚,两个女儿也分别得到一套房产,一家人生活得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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