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套房十年**6倍纠纷变异房产争夺

  发布时间:2017-8-14 10:49:18 点击数:
导读:北京一套房十年**6倍纠纷变异房产争夺.两年半来,艺术品**商张明往返于上海和北京之间20多次。

 华夏时报记者 侯军 实习记者 宿慧娴 北京报道

  两年半来,艺术品**商张明往返于上海和北京之间20多次。每回迎着清晨的阳光站在朝阳区法院门口,他只想为自己早已胜诉,至今却仍未执行的官司讨个说法。

  张明的遭遇要从十年前他与画家刘国新之间的委托创作说起。

  2006年,张明认识了1995年获得北京油画双年展银奖的刘国新,并在当年9月签订《资助创作协议》(下称“创作协议”)。按照创作协议,张明需在十年内资助刘国新共计1000万元。而作为回报,刘国新每年应向张明交固定数量的画作。

  而十年过去了,张明支付了原定资助款项中的640万元,却一张画都没收到。但后来,张明却莫名其妙地收到了北京朝阳法院的起诉书。刘国新以“违约”为由将他告上法庭。

  这一被民间称作“包画家”的交易后来发生纠纷对簿公堂。

  2015年2月,终审判决张明胜诉。法院终审判决画家刘国新违约,创作协议无效,要求画家返还**商所付费用及提供的房屋。不过,法院对于刘国新支付欠款、腾退房屋的判决迟迟未执行。

  “我现在的心情就像《农夫与蛇》中的农夫一样,人本善良,反被蛇咬。”张明对本报记者无奈地说道。

  “包画家”交易生变

  张明现年52岁,杭州人。2006年,张明认识了刘国新。彼时,刘国新的油画事业刚刚起步不久,生活拮据,住所简陋狭小。“一间20平方米的房间里,除了画、书、简单家具外,只有一张无法展开的双人沙发。刘国新和他太太常年只能坐在沙发上睡觉。”张明介绍说。

  热爱收藏画作的张明出于对刘国新的欣赏,答应了刘国新的资助请求。2006年9月17日,双方按照国际通行的“包画家”惯例,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创作协议。

  在张明向记者提供的这份创作协议中载明,张明为刘国新提供为期十年的房屋免费使用权(200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房屋装修费用50万元,以及按年付的创作资金合计450万元。张明所提供的房屋位于望京地区,总面积463平方米,位于顶层,带游泳池,价值500万元。协议到期后,刘国新可得到房屋所有权或同等价值的现金。

  作为回报,张明成为刘国新十年创作期间内作品的所有人。刘国新在协议中保证十年间提供不少于大画20幅、小画50幅的油画总数。

  “按照协议,我那年买了房,也支付了第一年的资助费用。但直到2007年底,我一张画都没收到。”张明告诉记者,刘国新当时给出的解释是:母亲生病、房子装修,不过刘国新保证在第二年交上两年的画作。

  2008年,张明按约又支付了45万元的资助费,但历史依旧重演。直至2009年,张明依然没有收到任何画作。面对刘国新前来索要第三年的资助费时,张明决定终止协议,并要求刘国新归还房产。

  “我的妻子和刘国新的妻子是大学同学,我不想撕破脸走法律程序。”张明说。刘国新的妻子咸艺(又名咸懿),现任中国美协艺委会工作部主任。8月10日,记者致电中国美协,美协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了咸艺的身份。

  2013年,张明提出了私下解决方案,并希望尽快了结此事。他承诺给刘国新500万为条件要求解除合约,但却遭到刘国新的拒绝。2014年4月,张明收到朝阳区法院的起诉书。刘国新以“违约”为由将他告上法庭。

  协议解除却遭“执行难”

  记者在判决书中注意到,刘国新方面诉称:自己如约交付了4幅大油画及2幅小油画。而张明却不继续支付资助款,违反了合同约定。他要求张明支付近5年的资助费及利息280多万元,并把房子70%的产权过户给他。

  刘国新提到的这6幅画,在双方2006年9月17日签订的《资助协议副本》当中有过规定,证明由张明提供。不过,张明并不认为这些画为交付物,而只是作为此后作品的质量起步标准。

  张明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法院审理案件的焦点问题即在于刘国新是否履行合同义务,以及这6幅画究竟是履行合同义务交付的画作还是用来确定作品质量的样品。

  庭审上,刘国新承认其中5幅画创作于2007年合同生效之前。仅有名为《琴谱》这张画的创作时间双方存在争议,画作上时间一栏标注为:2005-2008。

  法院认定,在现有证据下,刘国新未能举证其中5幅油画为履行合同内容的作品。而《琴谱》即便完成于2008年,刘国新也违反了合同约定的每年交付2幅大画的义务。

  2014年9月,朝阳区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协议;要求刘国新返还已收到的90万元创作资金及其利息;要求刘国新腾退房屋,并判令张明将6幅画返还。

  2015年2月,刘国新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后依然得到维持原判的结果,同时知识产权法院宣布为终审判决。

  事件的走向本应尘埃落定,但案件执行却横生枝节。据张明反映,迄今为止案件执行毫无进展,一分钱都没有执行。

  “法院**做的就是把刘国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张明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刘国新于2015年3月被朝阳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记者9日至10日多次致电该案执行法官及朝阳区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于洋,二人均未接听。

  房产增值幅度反超画作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商并未追讨虽然价值不菲但**并不剧烈的画家油画作品,而要求拿回自己的房子。

  据张明了解,此前刘国新的画作曾被尤伦斯收藏过,在圈里价值预估为:大画每张80万元,小画每张20万元。依据协议规定的20张大画和50张小画,刘国新完全履约,其画作价值在2600万元左右。

  此案前后历经十年,相比于画作的**,地产的**速度显得更为惊人。

  **商十年前以500万元购买了北京望京地区一处463平方米的豪宅,至今**6倍多,价值高达3000余万元。

  张明告诉记者,2013年时望京的这处房屋总价已经达到近2000万元。正因为此,张明彼时觉得自己也算小赚一笔,才提出和刘国新私下和解。

  记者日前前往望京该房屋探访,多次摁门铃均无人反应。同一层楼的另一户主表示不清楚邻居状况。世纪长青地产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明所购房屋目前市值每平方米7万元上下。

  张明称目前无法联系到刘国新,后者此前的所有联系方式均已无效。他向记者提供了4张该房屋的缴费通知单,显示2013年至2016年的4年间,该房屋拖欠水、电、煤及物业管理费12.7万元。记者根据缴费单上的落款,致电负责该小区物业的富华物业,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刘国新从2013年至今就没缴过费,也无法联系上刘国新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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