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管理存漏洞 私下交易纠纷多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停车位、车库。然而,由于相关法规的滞后,这类不动产却一直没有纳入规范管理,带来许多矛盾纠纷。近日,九三学社社员王俊通过本报“人民建议征集”栏目呼吁,探索将停车位、车库等纳入产权登记范围,与房屋一样,正常缴纳相关税费、维修基金等,适用房产管理相关规定。
目前我市绝大部分商品房小区的车位、车库并不能进行贷款购买和产权登记。因此,业主与开发商往往还需要另外签订车库、车位买卖合同,进行私下交易且是一次性支付。“我家的车位是向开发商‘买’的,一次性交纳了10万元,不仅不能按揭,还没有产权证。”家住中南路上一家楼盘的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在她所居住的小区,车位十分抢手,近年来价格涨了不少,一些居民甚至“囤积”车位转手牟利,其中存在不少管理上的漏洞。
为此,王俊建议完善相关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他说,由于目前大部分商品房的车库和车位都位于地下空间,又属于人防工程的一部分,而对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无论《物权法》还是《人民防空法》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政策不一。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立法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只能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然而实际情况是开发商多将大部分车库和车位予以出售。因此,建议完善《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对车库、车位权属应有明确规定。
在具体操作上,王俊建议车位、车库产权登记应与房屋产权登记相挂钩,每个车库或车位应对应一套房屋。即停车位、车库的产权登记需与所在小区房屋相关联,如一房可对应一个或多个车库或车位,这样不仅方便开发商与业主的交易,比如业主可与房屋一起贷款购买,也方便业主日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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