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突然搬家, 业务无人负责, 租客委屈重庆房东也不敢收回房子

作者:李卓然 来源:重庆晚报慢新闻 发布时间:2018/8/3 11:14:35 点击数:
导读:花钱找人办事,自己少跑腿,许多忙碌的都市人都喜欢这样做,家住江北区北滨路的张女士也这么想,她将一套闲置住宅交给中介公司出租,自己就等着定时收租金,然而中介突然消失,房屋、水、电费等欠费,租客已交房租给中介公司而房东没有收到款。

房屋中介突然搬家, 业务无人负责, 租客委屈重庆房东不敢收回房子

花钱找人办事,自己少跑腿,许多忙碌的都市人都喜欢这样做,家住江北区北滨路的张女士也这么想,她将一套闲置住宅交给中介公司出租,自己就等着定时收租金,哪料到,签好三年合同,第一年还没完,“省事”变成糟心事:中介公司突然蒸发,他的租客也很委屈,租金没少给,房东还随时可能收回房子……

交给中介出租的房

水费催缴电话仍找上门

张女士在渝北区黄泥塝皇冠东和小区有套闲置房产。她说,2017年,她将房屋信息挂在网上求租,期间不少中介公司前来询问,表示可以“托管”。张女士遂来到几家中介公司考察,最终相中一家名为“天地昊”的公司,“位置在观音桥中信大厦,多大一层楼,感觉比较有实力,所以放心一点。”

张女士说,去年8月,她与该公司签约,将房产交由该公司托管三年,从签约第一个月开始,每三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租金。“每次支付时间都比约定时间晚一些,当时还觉得这么大个公司,有时候走账比较慢,只要给了就无所谓。”张女士说。

今年3月,张女士感到有些不对劲,自来水公司给她打电话,告知水费逾期未交,在合同中,这本该由中介负责督促租客交付。由于业务员变更频繁,张女士只好找上门,刚到该公司门口就发现正在搬家,一问才知江北分公司要搬迁,跟位于大坪的公司合在一起。

受影响房东不止一人

有人通过租客才知中介搬家

张女士回忆,家人今年4月去了位于时代天街附近的大坪签约中心,一位刘姓经理接待了他们,刘经理表示在交接江北的业务,稍安勿躁。后来,刘经理确实督促租客缴纳了部分水费,至于接下来一个季度的房租,虽也有延迟,但张女士仍收到了。好景不长,气费逾期的通知又接踵而至。

7月26日,张女士再度致电刘经理,得到一个回复:对方不会接纳江北分公司的业务。7月28日,张女士来到大坪签约中心,所有工作人员“一问三不知”,刘经理的电话也打不通。

这里,张女士又遇到有同样遭遇的何女士。今天(8月2日),记者找到何女士了解情况。

何女士说,去年9月,她将江北区大石坝五福苑的一套房产交给天地昊江北分公司托管出租,到今年6月应收租金时,再也联系不到对方,到现场才发现人去楼空。何女士通过租客才了解到,可以去大坪咨询,同样是那位刘经理接待的,后来租金也收到了,然而,当何女士再次催促水电费事宜时,再也没人给她回应。

企业负责人电话无法接通

业务员一问三不知

大坪的这家天地昊公司和江北分公司到底有没有关系?何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一张通知单,这是此前中介公司交给她的租客的,通知称“因公司内部整改,现将江北分公司所有房源及相关事宜全部统一归纳于大坪分公司管理”。

记者在张女士与中介签署的合同上发现,租赁代理机构印章显示为重庆新天地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张女士与该中介签署的合同

在重庆市工商局公开信箱里,也有一封关于天地昊的投诉。投诉人通过该公司租了一套江北区五里店光华龙都的房子,同样因两公司合并,中介未付房租给房东,房东要求租客搬走,租客表示,搬走的话中介也不退押金和管理费,而找大坪公司,也只得到一个“无人接听”的刘经理电话。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中区分局的回复中,大坪工商所已联系双方协调,被诉公司退还租房押金和管理费。从这个处理结果看,这间大坪分公司跟此前搬走的江北分公司有关联。

此外,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张女士和何女士进行托管的重庆新天地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负责人是位于大坪的重庆新天地昊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法人王胜霞。值得一提的是,系统显示,江北分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随后,记者拨打了王胜霞以及刘经理的电话,前者无人接听,后者处于停机状态。记者又来到大坪签约中心,前台接待和业务员均表示对于是否接手此前江北分公司的业务不知情。

租客委屈

房东也不敢收回房子

就像在工商公开信箱里投诉那位租客一样,租住张女士房子的小陈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今年5月,小陈在这套房里租了个单间,他在一个分期付款平台上绑定了账户,每个月的租金从平台上扣款。他看到张女士写给他的留言条后,才知道中介失联,张女士告知找不到中介,可能要收回房子,如果小陈继续交房租的话,后果需自行承担。小陈赶紧给当时帮他租房的中介打电话,那位中介人员也早已跳槽。

张女士话虽这么说,可心里也忐忑,怎么收回房子?“遇到这样的事,我也确实也想把房子收回来自行出租。可我总不可能跑去把锁撬掉吧?按照合同我提前终止的话,还要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你说中介要是这时候又出现了呢?”

声音>>>

房管部门建议房东报警

就此,记者向江北区房管局进行了反映,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向其总公司投诉。得知无法与对方取得有效联系后,工作人员建议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在法律上,张女士能不能收回这套房产呢?相关法律人士也做出解答,张女士对这套房产具有所有权,因代理机构无法履行合同,总公司也未承担相应责任,那么可向其总公司发函,解除和江北分公司的代理关系,不过由于中介还与租客签订了合同,因此建议房东与租客协商,该中介亦无法履行与租客的合同,可解除双方关系。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 李卓然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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