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地产强制代收契税作交房条件 律师:涉嫌侵占国家税收收入(全文)

  发布时间:2018/8/12 9:42:42 点击数:
导读:建发地产强制代收契税作交房条件律师:涉嫌侵占国家税收收入(全文)

人民网福州电(张志滨)近日,福州建发北湖苑(建发领第御湖湾)的业主摊上了提前交房的好事,但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开发商却要求提前1年代收契税等相关费用,只有费用缴交齐全了,才可以正式交房使用,否则不予以办理交房手续。

业主质疑开发商代收契税作为交房条件,御湖湾售楼人员:“他们上面有人”

今年9月,在福州建发领第御湖湾购房的陈曦(化名)收到了《建发北湖苑X区(领第御湖湾)项目交房通知书》,通知她在9月底办理交房手续。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时间本应是2014年6月30日,提前了将近7个月。

但让陈曦意想不到的是,开发商福州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交房通知书》中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相关费用中需缴纳“房屋总价×3%”的契税,并且,这项费用由开发商统一纳入到“办理交房手续时需缴交的费用”收取,如有政策变动,多还少补。经过计算,陈曦要缴纳给开发商的契税超过4.6万元。

“缴交契税是在办理产权证时才需要办的手续,怎么变成了开发商的交房条件?”看到《交房通知书》,陈曦查看相关法律法规后得知,只有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才需完成契税缴交,并且契税的缴交和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存在任何关联,“以缴纳地税作为交房的条件,这不是强制我们业主答应开发商的要求吗?”陈曦对此表示质疑。

对此,负责代理建发领第御湖湾的销售公司的售楼人员回应陈曦称,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补充条款》约定,商品房交付前,买受人(即业主)须缴清契税等相关费用,出卖人(开发商)收到相关费用后代为向相关部门缴交,“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契税就应该由开发商统一代收代办。”

售楼人员的回复让陈曦感到很不合理,陈曦认为,虽然《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收到费用后代为向相关部门缴交,但这并不意味业主的契税缴纳只能通过开发商进行,这项费用更不应该成为办理交房手续的条件,“既然是代为缴交,我们就有自行缴交的权利,开发商这做法不讲道理。”

13日下午,陈曦来到位于建发领第御湖湾的物业公司——怡家园物业(该物业公司为厦门建发集团旗下专业从事物业管理的股份子公司)——了解此事。此前半个多月,陈曦一直在向负责代理该公司的售楼公司的销售人员、开发商的客户服务部门进行反馈,但得到的结果都是被推来推去,“提供的客服电话没人接听,客服经理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


在怡家园物业公司近1个多小时的交涉后,陈曦仍没能找到相关负责人,随后,陈曦向在场的建发集团工作人员询问公司领导在福州的办公场所,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地址不方便说。”记者以业主的身份再次询问,该工作人员仍作出同样的答复。

据建发领第御湖湾的售楼人员透露,反映这些问题没人愿意解释非常正常,即便是投诉了也不知道会在哪一环节被卡住,不会让上级领导知道。他还向记者介绍,福州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建发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即便是投诉该公司也和建发集团没有关系,“建发集团每盖一块地的房子都成立子公司来规避风险,他是国企,公司大,就算你闹出什么事情来,他们上面有人。这是很现实的问题。”

建发集团旗下的所有项目均有代收契税,业主质疑:是否免息融资?

让陈曦更加难以理解的是,建发领第御湖湾的售楼人员还告诉她,按照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在代收契税后,365天内才能办好《房屋所有权证》。这就意味着,陈曦应缴纳的4万多元契税可能1年内都滞留在开发商手中。

但是陈曦了解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在缴纳契税后,通常只要到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时间大约在20~60日就可以完成。“所有买房的朋友都没有听过要办这么久。”陈曦说,既然开发商效率如此低,她就想自行缴交契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售楼人员却又告诉陈曦,“业主太多,不易收齐,所以会拖长办理时间。”同时,售楼人员称,按照签订的《合同》,契税只能由开发商统一代收代办。

陈曦告诉记者,当初在购买房子时,26条格式条款、6个附件内容、总共有42页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本看不过来,当时的售楼人员还说,“这是格式条款,都是按照统一制定,不会有什么问题。”在对这些条款细则还没细看的情况下就签下了合同,完全没有想到,由开发商代收代办契税不仅没能得到方便,还要在长达1年之久才能办好《房屋所有权证》。

13日,记者来到建发领第御湖湾的怡家园物业,记者在询问办理交房手续的业主过程中了解到,部分业主对开发商统一代收契税表示不满,一位黄姓业主告诉记者,“不交给开发商契税,就办不了交房手续,也没有办法。”另一位业主表示,“工作太忙,反正都要交,虽然觉得不合理,也没时间和开发商计较。”像陈曦一样的业主还有不少,有业主反映称,“几万元的契税就这样交给开发商很不合算。”

正当部分业主对开发商缴交契税行为表示质疑时,建发集团一位“负责开票”的工作人员透露,在建发领第御湖湾里,除了一次性付款单元产权自办的业主外,其他的所有业主都是按照《交房通知书》缴交,目前已经缴纳的业主差不多300户。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建发集团从第一个项目至今,这么多年来一直都这么缴交,包括上海、成都、长沙等地的全国所有项目都是如此。”

记者从建发集团官方网站中获悉,该集团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涉入房产开发,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建发旗下已拥有“建发房产”和“联发集团”两大知名房地产开发品牌。建发房地产集团和联发集团已双双取得国家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并入选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开发区域从厦门延伸到中国十多个城市。


“这笔契税提前1年交给开发商,非常不值。”一位业主为记者算了一笔账,此次他要缴交的契税共4万多元,还要被“冻结”将近一年。由于经常参与民间借贷,他介绍称,这笔费用民间借贷,1年可以收益好几千元,足够用作建发领第御湖湾的房子1年的物业费。

在接受采访时,陈曦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建发领第御湖湾里有将近400户业主,这些业主购买的房子,少数房子在120万元以上,多数房子在150万元左右,最高层的复式楼将近200万元,按照3%税率缴交契税计算,“少的3万多元,多的将近6万多元,开发商1年当中可以免息获得一笔很大的资金。”陈曦对开发商这做法表示质疑,是否借此变相免息融资?

律师:开发商强制代收契税涉嫌侵占国家税收收入

14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对于契税的征收并没有强制规定,也没有要求开发商代收代缴,更没有进行强制征收要求。

随后,福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开发商或是业主均可到自行缴交契税,开发商要求缴纳契税作为交房的条款,业主可以找律师协调,但在在收到契税后延期办理产权证并不合理,“交房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是两码事。”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光辉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凡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都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因此,契税是否及时缴交,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业主有权自主决定缴交契税的方式和途径。

开发商是否有权代收业主的契税是本案的关键,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开发商指出,办理产权所需的契税由开发商收到相关费用后向相关部门缴纳。但吴光辉指出,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中规定,“2005年1月1日之后,各级征收机关一律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征契税。”

在吴光辉看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虽然规定由开发商代缴契税,但并不代表开发商有权强行向业主代收。他认为,缴纳契税本身就是法律规定的纳税人应尽义务,如果不依法纳税,由纳税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业主有权选择是否委托开发商代为缴交,但作为开发商,不能把国家的税收作为办理交房手续的条件,变成开发商强制收这笔钱就没有道理了。”

根据业主的反映,开发商将2014年6月30日交付使用的房屋提前到2013年10月前办理,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表示,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天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预登记,并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交付业主。

但吴光辉律师认为,即便是业主签订《合同》同意委托开发商代收代办《房屋所有权证》,但是为了确保国家契税的及时征收,按照《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纳税人办理契税缴纳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因此,开发商应该严格按照税务征收的相关规定,及时向缴交契税的税务相关部门缴纳。

“开发商提前将近一年收取契税,如果没能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缴交事宜,就有可能从中获利,并且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吴光辉指出,业主有权监督开发商是否向税务部门及时缴交契税,并可以查看契税完税凭证,“如果开发商未能及时办理,就有侵占国家税收收入的嫌疑。”

吴光辉认为,税务部门有权对开发商是否依法缴纳契税进行监管,如有违反税法,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业主作为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存有不公平的条款,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建发地产强制代收契税作交房条件 律师:涉嫌侵占国家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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