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谋私利 法院判决梦落空
发布时间:2018/8/19 15:14:19 点击数:
导读:一房二卖谋私利法院判决梦落空
近日,盱眙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18年3月,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杨某夫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予以明确约定,其中一项为王某、杨某于同年4月将房屋过户至李某名下。合同签订后,李某向王某夫妇支付定金10万元,但王某夫妇并未在约定时间内将房屋过户至李某名下,为此,李某诉讼来院。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涉案房屋早在2017年4月就由被告王某过户至案外人张某名下。
法院审理认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案涉房屋早于2017年4月就由被告王某过户至他人名下,却仍与原告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收取李某购房定金,梦想一房二卖得实惠,但失信违规的事是见不得阳光的,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王某、杨某夫妇采用欺诈行为与李某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返还原告李某购房定金10万元以及法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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