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伤交通事故各项法律流程可“一站式”办理了!

  发布时间:2017-8-17 11:41:58 点击数:
导读:人伤交通事故各项法律流程可“一站式”办理了!

清远市交通事故人伤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可“一站式”办理人伤交通事故各项法律流程

近日,清远市交通事故人伤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清远日报记者 陈荣汉 摄)

  8月11日,清远市交通事故人伤综合服务中心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该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清远市交通事故人伤综合服务中心由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发起承建,由我市公安交警、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保险机构等部门联合进驻办公。这意味着,从定责、定损、评残、调解、司法确认、保险理赔等所有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流程不用再四处奔走,在该中心就能“一站式”办理,极大地方便市民。

  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清远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各类交通事故数量增长明显,其中的人伤事故,往往需要受害者或是肇事者先行承担治疗费用等,容易出现争议和纠纷,导致结案周期延长,很多肇事者和受害者也因为对流程不熟悉、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理赔标准不了解而“走了弯路”。服务中心运作后,原来要折腾好几天的人伤交通事故,现在最快3-4个小时就可以解决。

  据悉,交通事故人伤综合服务中心成立后,我市财产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在服务中心承担损失确定、保险咨询、事故调解、赔款支付等多项职责,发挥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的作用,提升人伤交通事故处理、协商、理赔效率,为事故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链接

    交通事故人伤综合服务中心优势

  一站式服务,减少办事流程

  交通事故人伤综合服务中心由清远人保财险公司提供场所,联系法院、公安交警、司法鉴定、保险公司等部门入驻。“也就是说,只要你进了交通事故人伤综合服务中心这个门,就可搞掂从定责、到定损、再到保险理赔的全过程。”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事故人伤综合服务中心有点类似于政府的“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多个部门在同一地点办公,免除四处奔波。  

  避免扯皮麻烦,确保受害者利益  

  发生人伤的交通事故后,如果涉及赔偿金额大,且当事人各方有争议的,可申请交警介入进行调解,达成赔偿协议后,签订《民事调解协议》。“这个调解协议经申请法院进行确权和审查后,具有法律强制效力,如果一旦有一方反悔或者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那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不必再走诉讼程序。”清城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避免代理黑洞,保护双方权益

  如今在“一体化服务中心”,只要是车碰人的轻微人伤交通事故,只要责任明确并同意调解,在服务中心签署《小额人伤案件快速调解书》,就可以快速得到赔偿。如果伤者伤情较重需要住院,该服务中心会派出专业理赔人员跟进案件,提供询住院探视、评估伤情、自主评残、协助调解等一系列服务,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完全可以放心交给一体化服务中心。

  免去“肇事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环节

  以往发生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后,往往先由肇事者或主责方先行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服务中心运行后,一旦发生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可由车辆保险公司直接在交强险限额内向伤者垫付医疗费用,切实缓解被保险人的压力,避免了双方因费用问题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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