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已回复2007/12/26 11:01:55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赡养及房产的问题.
1、我的父母有三个儿子,但挂靠在我户头上,并无偿提供住房及生活用具,生活费由三兄弟共同承担,如今我住房被国家征用,按政策父母有权分得55平方左右的房屋一套,每人有20平方的房屋面积由我用原房屋面积抵换,其房屋价差也由我全部支付,父母去逝后,该房屋的产权是由我一人所得,还是由三人共同继承?如果事先签好协议书(其余两人自动放弃该房屋的权利,该协议是否有效?)
2、父母把房产证上的名字直接写成我或我子女的名字,可不可以?需不需要什么费用?
谢谢,请尽快回复!
建议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宜.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7/12/27 9: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