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房问题
已回复2006/11/20 16:03:48
律师你们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买了一套房子,合同上写的是今年6月28日交房,可是到现在为止,他们都不具备交房的条件,也就是三证不齐,但是具备装修的条件。在10月初,开发商给我们发了接房通知书。我们时在等不及了,就于10月10日接了房,并且开始了装,我想请问一下,那他们赔付我们的违约金应该算到何时,是算到我们接房那天,还是应该算到他们三证齐时为止呢,谢谢!
他们赔付的违约金应当算到你们接房之日。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11/21 10: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