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移动手机欠费问题
已回复2006/12/26 14:17:58
我是四川南充人,在重庆读书时户口转到了重庆,并办理了一张重庆的身份证,我于2000年从重庆学校毕业,毕业后我就把户口转回了四川南充,后在成都一家公司重庆办事处上班,因工作需要,于2001年我用重庆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重庆的电话卡,联系地址我留的是学校的地址,联系电话我留的是上班公司的电话,这些信息肯定是真实有效的,后来我办理的这个电话作为公司的业务电话,电话费用一直都由这个公司在缴纳,后在一次出差途中我丢失了身份证,由于办理的这个手机号码是作为公司的业务电话,公司不准我停机消号,再加上需要身份证,而且需要回南充办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没有时间去办理,后来2001年由于个人原因我辞职回南充了,并不知道这个手机在我走以后一直没有缴费,2002年我又来到了重庆在另一个重庆的公司上班,我用四川的身份证重新办理了一个新的号码,在办号时移动的工作人员并未告诉我有个手机一直欠费未缴纳,到2006年12月时我接到了重庆刑警大队的电话说我有个手机一直欠费未缴纳,本金是1071.68,滞纳金是5786.87,我联系以前上班的单位,但是那个单位已经不存在了,而且离开那个公司后,所产生的电话费并不是我个人消费的,而且我最近到移动营业厅去办理其他业务时,移动的工作人员也告知我以前身份证上有个号码一直属于欠费状态,需要我缴清费用以后才给我办理新业务,难道我就真得要支付如此高额的话费和滞纳金吗?请问这样的问题我该怎么办?
你应当为自己缺乏法律意识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12/27 9:4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