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有效
已回复2006/12/26 22:03:40
您好,我们公司有开办茶园的岗位,就是本公司正式职工承包公司的茶园,每月交纳一定的租金给公司,承包茶园的职工每月工资福利照得,承包茶园时要和单位签订合同,内容大致是必须本人经营,只能开办茶园,房产不能做其它用途(虽然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很多同事在签订合同之后又把茶馆转让出去了,在没有出事的情况下,领导也睁只眼闭只眼),我想请问,在和公司签订合同之后私自又将茶园出租的情况下和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如私自出租后发生的违法行为由谁来负责(和承租方的合同上明确写明违法行为自行负责)?应该怎样做才能在万一出事的情况下尽量避免法律责任?
企盼您的回音!
依法经营才能受法律保护。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6/12/27 9: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