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
待回复2007/1/7 2:08:15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学生,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我哪天到三峡广场的情侣吧消费,感觉受到了敲诈,你看我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吗》?事情是这样的:哪天晚上,我们进去以后,服务员就拿者价目单来了,我们还没看,服务员就说:“外面天气冷,喝点热饮嘛。”我们就说:“要的”。然后服务员就带着价目表走了,我们并没有点是什么热饮。几分钟过后,服务员端上来两杯质量很差的热饮,说就是我们要的,而且不给我们退换,说如果我们不要就要他自己陪,然后就走了,我们只好接受这两杯热饮。随后,服务员有端来6盘小吃,我们选了4盘,同样没有说价格。后来结帐的时候才发现这些普通的小盘小吃如豆腐干、香蕉片40元一盘。更离奇的是那两杯热饮80元一杯,一共要400多元。我觉得不能接受,他们没有给我说过任何价格就把热饮上上来了,是不是欺诈消费者啊?
后面我要求他们开具发票,先是说没有发票,然后又拿给我别的饭馆的发票,最后说他们是交纳的定额税,工商局不给发票,我觉得这里面问题很大,最后他们给了我一个写的消费证明,但是不敢写没有发票这句话在上面,几个男老板逼我去取了400多块钱给他们。
你看我这些问题应该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益啊?请你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