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来法官会否变成24小时在线的“亲”

  发布时间:2017-6-27 14:14:31 点击数:
导读:将来法官会否变成24小时在线的“亲”.“互联网法院”不仅是审理“涉网案件”的专门法院,也意在推动“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的探索。

6月26日上午,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等在内的一系列方案。“互联网法院”作为一个关键词迅速为各界所关注,会议公报显示,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意在“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涉及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创新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化解涉网纠纷等多方面内容。

互联网已经并仍将继续改变社会,其中就包括对司法领域产生影响,未来的某一天,威严的法官是否也会变成24小时在线的“亲”?

互联网与法院的结合,并非始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这一新生事物,司法活动中借助网络技术平台实现各类目的,并不鲜见,诚如各地法院已经实践颇多的司法拍卖网络化、司法文书的网络化公告送达等等,但从深改组此次对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的具体描述,可以看到这里的“互联网法院”不仅是审理“涉网案件”的专门法院,也意在推动“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的探索。

司法是定分止争所在,人类的活动从现实生活到网络平台,司法直面涉网诉讼,必须探索相关诉讼类型出现的新问题,这当然不仅是司法所不能回避的,立法层面的应对也是应有之意。互联网法院专门受理涉网诉讼,可以想到的案件类型可能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购物产品责任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签订并履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贷款合同纠纷、网络著作纠纷等。社会成员的生活日益互联网化,其纠纷产生和延展的场所的虚拟化特征也逐渐显现。由更精于此道的专门法院探索和受理涉网案件,是不是面对新生诉讼类型最好的选择,依然可以讨论,但多一些探索要比回避互联网对人们的影响显然更积极。

互联网法院,更多是以互联网的方式摸索司法便民的可能性。此前,多地试点跨域立案,就有试点地方为方便诉讼探索参与人“就近选择法院立案”,后来发展为“由‘就近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系统帮助将诉讼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网络自助立案平台”———跨域立案同样网络化。进一步的想法必然是,在网上将材料递交“就近法院”由其转交或一键送达直接发给“有管辖权法院”。司法可以更便民,互联网为很多司法程序提供了更便捷的方式和平台,杭州先行的试点中还有“导诉、立案、收发材料、证据扫描一站式完成”等。

司法乃至更多公共服务均应当与时俱进,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的司法活动在现阶段都可以网络化,比如当庭的两造辩护、仍在被强调的证人出庭以及庭审实质化的实现。然而互联网为公民寻求司法救济、司法求得真相都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则是不争的事实。

互联网法院,是新技术的一点小意思、一种新尝试,归根结底仍是法律对人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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