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通过侵犯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6-1 10:57:13 点击数:
导读:最高法通过侵犯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典型案例

 央广网北京6月1日消息(央广记者 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昨天(31日)通过通报侵犯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典型案例,警示社会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力度。16-6-01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最高法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福建省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村民林某某多次使用菜刀割伤9岁的亲生儿子小龙,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法院判决撤销林某某对小龙的监护人资格,指定该村村委会作为小龙的监护人。

  最高法研究室副巡视员马东:包括派出所多次的教育、包括村民委员会、团委、妇联都积极出面教育,甚至让她写保证书,屡教不改,达到一定程度,才有可能剥夺监护人资格。

  最高法发布的多起案例都是由民政局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并被法院制定为新的监护人。

  马东:在原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之后,民政部门作为国家机构,它最终要承担起这样的责任。

  最高法研究室少年法庭办公室调研员岳琳:孩子不仅仅是家庭的,孩子也是国家的,就是要从这个理念来保护未成年人,学校、医院、村委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还有工作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监护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一定是全社会共同配合,才能把这个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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