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改起草工作再获新进展 已完成修改

  发布时间:2017-5-7 14:12:43 点击数:
导读:《土地管理法》修改起草工作再获新进展已完成修改

央广网北京5月7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备受关注的《土地管理法》修改起草工作,又有新进展:目前已经完成修改,即将开始征求意见。《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今年即将收官的“三块地”改革试点的成果,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入市制度。

“三块地”改革试点进入关键点

2015年,经全国人大授权,全国33个市县暂停实施部分法律法规,进行“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征地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这项由全国人大授权开展的试点,被称为“三块地”改革试点。今年是“三块地”改革试点的收官之年,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此前曾表示,试点为《土地管理法》修法提供了很多经验。

姜大明:“两年多来,各试点地区坚守底线,大胆实践,改革已经探索总结出一批可复制且可推广的成果。根据法治与改革同步推进的原则,我们在试点的过程中同步进行修法。《土地管理法》的修正案草案,充分吸收了改革试点的成果。”

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

农村66.9亿亩集体土地的改革备受关注,因为当前土地管理制度具有鲜明的“二元化”特征,农村集体土地不能入市交易,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必须先将农村集体土地的性质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能入市交易。姜大明说,以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

姜大明:“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体现了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这样一个改革的要求。”

打破二元结构好处多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部副研究员马庆斌说,打破二元结构,构建城乡统一的集体建设用地市场,淡化计划和行政配置土地资源的色彩,将带来诸多的改变。

马庆斌:“简单来讲,实际上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就增加了,原来盖厂房或者进行商业开发,还需要改变土地的性质,手续比较多,程序也比较长,成本就提高了。现在同地同价同权以后,开发速度就提高了,手续和环节减少,制度成本就会大幅度降低,使用成本也会降低。”

可能增加个人集体土地收益

分析认为,《土地管理法》修改后,不仅可能会盘活农村建设用地,还可能增加个人集体土地收益。配合《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起草工作正在紧张进行当中。

目前,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相对较低。以全国土地出让为例,1995年全国每公顷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为66.1万元,其中政府获得47.2万元,集体和农民获得18.9万元,政府与集体和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比例为2.5:1;到了2005年,这个比例扩大到9.7:1。

姜大明说,在农村土地征收方面,《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体现了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改革经验。

姜大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还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机制以及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作出了规定。”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国家赔偿监督程序的解释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没有找到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