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药店晾晒的草乌泡酒喝下后身亡,店主一审被判过失杀人罪

  发布时间:2023/4/21 15:51:10 点击数:
导读:盗窃药店晾晒的草乌泡酒喝下后身亡,店主一审被判过失杀人罪原创此处不留名胜辩律师2022-11-2813:33发表于重庆收录于合集#胜辩团队14个#律师11个#胜辩律师团队14个案件导览男子岳某是福建厦门的一名老中医,其经营着一

盗窃药店晾晒的草乌泡酒喝下后身亡,店主一审被判过失杀人罪

 此处不留名 胜辩律师 2022-11-28 13:33 发表于重庆

收录于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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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导览


男子岳某是福建厦门的一名老中医,其经营着一家中草药店,而离店的不远处有一个空旷的场地,天气好时,岳某就会将店里收购回来的各种中草药,拿到该场地晒。

事发当天,岳某见天气很好,于是像往常一样将店里的草乌等中药材拿到这个场地里晒。将所有药材铺开后,岳某便回到店内工作。可不曾想,男子付某回家经过该场地时,遂心生歹念,并趁四处无人时将地上的草乌等中药材各偷了一点拿回家中。

付某早年因工导致腰部受伤,于是突发奇想,买了一个大的玻璃罐及白酒,随后便将偷回来的草乌放进玻璃罐内并用白酒泡了起来。万万没想到的是,付某本以为这药材泡酒可以治腰伤,结果却因服用自己泡的药酒后导致出现中毒症状。

付某妻子见状,立即拿着用酒泡过的药材,来到岳某经营的药店处,并把事情的原委如实告知了岳某。岳某是专业人士,其知道草乌只能外用,绝对不能口服,而且泡酒的话危害性更大。随后付某妻子立即拨打120和110求助,可不幸的是,付某最终还是因抢救无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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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由此引发两个问题。


飞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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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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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观点

岳某作为专业人士,其应当知道草乌的危害性,可其却仍然将草乌放在空旷处,且未设立标志牌或派专人看管,并最终导致他人误食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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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观点

草乌并非管制药品。岳某不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岳某的行为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他要求本罪
①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
②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③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
最后,行为人主观方面还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笔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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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某虽然在公众场所晾晒草药,但一般人是不会去采集或者食用自己分辨不明的草药。同时,本案老中医无法预见付某有盗窃草药的可能性,也无法预见付某盗窃草药后还自行服用。最后,被害人的死亡行为应当归结于自己服用草乌,即老中医晾晒草药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除此之外,草乌出自老中医仅死者妻子的一面之词,无其他证据基础以及事实依据。因此,老中医岳某不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实际上的后续:一审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岳某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并赔偿付某家属经济损失25万。

 二审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经法院退回检察院,检察院最后两次补充侦查,最后检察院决定以存疑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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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岳某是否要承担付某的死亡赔偿责任?


答:笔者认为,岳某不应当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首先,一审翻案关键之一在于草乌并非管控药物,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草乌是出自岳某。其次,就算是出自于岳某,岳某也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应当是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本案的死者有重大过错。

法是法,情是情。法院可以通过组织调解让岳某给一定的抚慰金,但不能通过判决让岳某承担责任。法律中没有死者为大的说法。本案究其根本,在这起案件中,付某先是趁着无人看管,顺走并误食具有毒性的中草药。既有悖公序良俗,又有悖常人应该有的谨慎注意,自身存在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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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的后续:看到岳某被释放,而未能获得一审判定的25万赔偿金后,付某妻子又请来律师,以民事侵权为由将岳某告上法庭,索赔百万余元。民事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根据盖然性证明标准认定致付某死亡的草乌就是出于岳某处。且以岳某存在没妥善保管好草乌存在一定过错为由,酌情判定其需承担20%的责任,即需赔偿25万元。

       岳某还是不服,并继续提出上诉。民事诉讼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付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一方在不明确药材药性的情况下,实施盗窃行为并服用,其盗窃行为本身就存在重大过错,故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二审厦门中院认为岳某的过错相对较轻,那么一审判处承担共计三十万元的赔偿,显然是有些偏重的。最终作出二审判决:“酌情将赔偿调整为4万元”。



3、盗窃中药案竟导致四场官司,如何看待?


刑事案件很难!不仅对于律师,对于公检法三家都很难。做出一个无罪的判决涉及到的是各个环节,但我们仍要更加审慎的去办理刑事案件。

如果说一开始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能够坚定的判决岳某无罪,那么我想后续的几场案子恐怕不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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