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全国人大设司法改革委员会

作者:陈宝成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2-1-15 10:36:57 点击数:
导读:摘要: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昨日发布一份司法改革报告呼吁,为了扩大司法改革的公众参与,全国人大应设立司法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家司法改革的决策机构;并建议该委员会吸收法律学者、律师等不少于一半的民间人士…
摘要: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昨日发布一份司法改革报告呼吁,为了扩大司法改革的公众参与,全国人大应设立司法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家司法改革的决策机构;并建议该委员会吸收法律学者、律师等不少于一半的民间人士参加。

 

观·点(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南都讯 记者陈宝成 发自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昨日发布一份司法改革报告呼吁,为了扩大司法改革的公众参与,全国人大应设立司法改革委员会,作为国家司法改革的决策机构;并建议该委员会吸收法律学者、律师等不少于一半的民间人士参加。

这份《2011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由国内知名法学教授徐昕领衔执笔人。报告肯定了过去一年中刑事、民事诉讼法修改,铁路司法改革等多项改革成果,同时提出“绝大部分改革任务的完成也只是出台相关文件。”

2008年,中央政法委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这被视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但至今未见全文公布。据官方披露,这一轮司法改革确定了60项改革任务,2009年完成17项,2010年基本完成30项,至2011年底60项改革任务绝大部分已经完成。不过,长期以来,官方评估司法改革任务完成的标准是出台相关改革文件。(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报告提出,出台相关文件“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只有司法改革措施切实贯彻,良好运转,才可视为改革完成”;“这一轮司法改革的大部分措施仍需贯彻落实,并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据与会学者介绍,在这一轮司法改革中,改革的部署、安排和进程,只能从领导讲话、会议报道中寻找线索,60项改革措施只能通过各种线索把握框架;改革的总结、评估和效果,只能看到“基本完成”之类的描述,难以获知制度运行的具体细节。

报告提出司法改革的公众参与对当下司法改革具有“破局”意义,主张推进司法改革的公开化,希望司法改革的文件、咨询报告、改革进程、效果评估等相关信息透过网络平台等向社会公开。

为了回应当前司法改革面临的挑战,报告还特别强调公众参与司法改革,并且提出公众有权全方位参与批评建议、研究咨询、议题设定、意见征集、过程观察和效果评估等司法改革的全过程;呼吁国家为公众参与司法改革提供条件和保障,特别要建立司法改革的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公开司法改革的相关信息,公众可利用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须及时、全面、有效回应公众的讨论和意见等。

上一篇:官员不公开财产 唯一选择是离职 下一篇:《中国青年报》:法学专家详解彭宇案为何会被“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