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制毒车”制贩毒品150余公斤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2-4-20 16:46:16 点击数:
导读:本报重庆4月19日电 记者徐伟 通讯员杨君相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吴雅等12人制毒团伙利用“流动制毒车”制造、贩卖150余公斤毒品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雅、王杰、苏怀志、陈冬…

本报重庆4月19日电 记者徐伟 通讯员杨君相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吴雅等12人制毒团伙利用“流动制毒车”制造、贩卖150余公斤毒品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雅、王杰、苏怀志、陈冬4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忠东、霍飞、陈云朋3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至十年不等的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年底,被告人吴雅、余正忠(另案处理)、陈冬、苏怀志等人共谋用麻黄素制造甲基苯丙胺。经苟志勇(另案处理)介绍,陈冬、王杰在吴雅的安排下专程到广东省东莞市,找到高分子化学专业毕业的大学生霍飞、吴忠东,邀约他们到重庆试制毒品。2009年年初,霍飞在吴雅的安排下在绰号“王木匠”的制毒人员处学到了制造甲基苯丙胺的合成结晶技术,并与吴忠东、王杰等人成功制造出140克甲基苯丙胺。毒品试制成功后,吴雅、陈冬、苏怀志等人商定了其成员各自的分工及贩卖毒品后的利润分配。为了大量制造、贩卖毒品,吴雅又纠集了王杰、陈云朋、刘家燕等人参与制造、贩卖甲基苯丙胺,并以其朋友熊宗全的名义购买了一辆江铃牌蓝色厢式货车,由苏怀志安排所在公司的工人将其改装成流动制毒车。

  2009年3月至4月,吴雅等人多次使用流动制毒车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巴南区等地先后制造出35642克含甲基苯丙胺的毒品。在此期间,吴雅多次安排他人将制造的毒品予以贩卖,获取了巨额非法利益。2009年年初至同年6月,吴雅制毒团伙共制造、贩卖毒品148324克。吴雅被抓后,未供述该集团制造、贩卖毒品的事实,该犯罪集团成员继续制造、贩卖毒品11002.6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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