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颖:不能给张海们“玩”法律的机会

  发布时间:2014-1-21 16:09:51 点击数:
导读:据人民网20日消息:广东省检察院证实,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已经逃往境外。2008年,广东高院二审认定张海在狱中检举他人立功,改判一审有期徒刑15年为10年。2011年张海获假释出狱。今年1月10日,广东省高院在其官方微博…

据人民网20日消息:广东省检察院证实,健力宝原董事长张海已经逃往境外。2008年,广东高院二审认定张海在狱中检举他人立功,改判一审有期徒刑15年为10年。2011年张海获假释出狱。今年1月10日,广东省高院在其官方微博上称,张海立功减刑造假属实,案件已立案审查。

张海在假释期间,未遵守我国法律对假释人员“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之规定,已构成中止“假释”的相关条件,张海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他此时说不定正躲在国外的某个地方,暗暗嘲笑法律对他的“鞭长莫及”。他完全有理由这么做,因为多年来,法律之于他,其实更像一个想圆则圆想方就方的橡皮泥——这位14岁就成为“特异功能神童”、16岁成“气功大师”、28岁担任健力宝掌门人、31岁身陷囹圄的奇人,似乎一直运气很好地碰到各种各样的“贵人”,这些“贵人”们,运用其手中掌握的各种资源,造就了他传奇般的人生。

无论是他神一般地成为健力宝的掌门人,还是兵败如山倒的铤而走险并东窗事发被抓,这些看不见的手,都参与到对他的扶助和拯救之中。包括后期他精准的立功减刑和假释,无一不看到这些手的力量。他们一起,完成了对法律的玩弄和调戏。据《羊城晚报》报道:张海减刑牵涉到公安、法院系统40多人。这些人,就是法治建设的蛀虫,他们的得意程度,往往与民众的愤怒成正比。

张海从出狱到出逃,是一次经过专业计算的行动,他在每一次节骨眼上的立功,更是那么的精巧与专业——08年检举他人,轻易地将15年减为10年。其后,又在等不及按法律服完刑期的一半时,又一次立功减刑,成功假释。这些看似合法而且每一步都完成了复杂手续的“立功”与“减刑”的步骤,需要经过多少的审查关口?但令人不寒而栗的是,这些关口,在钱财和关系的攻击面前,变得弱不禁风形同虚设。而像张海这样的例子,绝对不是个案——据媒体披露: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某因受贿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却一天牢没坐,还在审理期间就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这几乎成为一些有权有势者可以套用的坐监狱模式。无怪乎一些群众认为:“对于某些有财有势者犯罪,如果没判死刑,就相当于没有受惩罚!”此话虽然有较强的情绪成分,但背后暗藏的东西,难道不足以令人震惊吗?不夸张地说,多一个张海式的立功和减刑者,就少一分人对法律的信任。它让人们感觉到不公平,而公平就是法律的生命。

对于危及到司法公平的此类不公,包括司法界在内的各级管理部门也已有所察觉,在去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的承诺掷地有声,许多代表委员关于引入“阳光机制”逐渐将服刑人员获得减刑、假释的裁定文书等信息向社会公开的呼吁也得到了积极的回应。从某种程度上讲,张海的紧急外逃,未尝不是一种“风声越来越紧”的紧急举措,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的各个环节,也渐渐浮出水面。这种让违法违规者感觉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的状态,恰是社会风气和民众对法律信心恢复的一个苗头。虽然,张海的脱网,多少让人感觉有些遗憾,但他的此举,倒是可以看成一封清晰的举报信,对于给他提供各种便利的人或机构所留下的蛛丝马迹的清查,可以顺藤揪出些什么瓜来还不知晓。而公众拭目以待的,就是揪的过程。

亡“张”补牢,犹未晚也,再不能给张海们“玩”法律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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