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告奇虎屏蔽广告 一审获赔23万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4-2-22 11:09:00 点击数:
导读: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360浏览器提供“屏蔽百度广告”插件,涉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60万元。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360浏览器提供“屏蔽百度广告”插件,涉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60万元。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被判赔偿百度公司23万元。 

  原告百度公司诉称,被告将屏蔽百度广告的插件应用在网站及浏览器的明显位置,对原告声誉造成影响,百度的一些正常的非付费搜索结果也受到影响。此行为是对百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百度造成经济损失,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60万元。

  在开庭审理中,第一被告奇虎科技代理人称,奇虎科技属于提供存储空间的平台服务,涉案插件“屏蔽百度广告”并非奇虎科技制作和上传。奇虎科技仅仅提供了上传的平台,并未参与涉案插件的制作和上传过程,不具有任何过错。此外,安装“屏蔽百度广告”插件完全是网民自主选择的。

  第二被告奇虎360代理人表示同意第一被告的代理意见,并称360安全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的运营者是第一被告,第二被告与本案无关。

  法院认为,百度公司提供推广及推广链接服务的商业模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涉案插件的功能是屏蔽百度的推广链接,会导致原告百度公司利益受损。而被告在接到原告要求其删除涉案插件的请求后,并未及时予以处理,其行为不妥。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宣判后,百度公司的代理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而奇虎公司的代理人则说可能要上诉,需回公司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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