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要有法律底线,表达须守群己权界

  发布时间:2016-7-19 15:23:51 点击数:
导读:爱国要有法律底线,表达须守群己权界.100多年过去,权利的边界依然是公共讨论、乃至公共行为最需要厘清的问题,也是诸多个案频繁在辩论着的核心议题。“爱国可以,但请别盲目”,表达可以,但也请尊重、不侵犯他人的权利。

《爱国可以,但请别盲目》,昨日,新华网一篇推送得到包括《人民日报》微信公号、@平安北京微博在内诸多账号的转发。文章澄清了近日网络热传的所谓苹果输入法意图“击沉中国”的传闻,并对因此引发的抵制苹果电子产品的所谓爱国行为亮明态度,呼吁“爱国可以,但请别盲目”。

苹果输入法“击沉中国”的传言,所考验的主要是对待某个突然被归纳的社会传言,能否基于冷静、理性的判断去表达观点。只要经过简单的测试和基本的技术分析便不难发现,所谓“击沉中国”、“搞垮中国”不过是搜索引擎技术性的一个算法问题,因为某个新闻热点引发的某个新闻关键词的搜索热,阴差阳错、断章取义地被看作一个惊天大阴谋,进而群起抵制,群情激昂。

不仅苹果输入法“击沉中国”的传言不胫而走,最近网络上又出现了抵制某国商品的言论。爱国表达应该遵循何种规范,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

动辄抵制某国商品,或者以抵制的名义宣泄某种情绪,在经济全球化、分工日益细致的当下,可勉强作为一种观点,作为行动的有效性与可行性,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一件产品、一种餐饮服务甚至一项发明,具体由哪一个国家独立完成,判断变得越来越艰难。包括宣扬抵制立场的当事人,都无法彻底断绝与所抵制国家商品的所有联系,用某国品牌相机拍摄抵制某货的现场,用某国发明的手机操作系统,传播抵制其产品的言论,加之对购买某产品与资助所谓未来战争之类因果联系的强拉硬扯,不仅逻辑混乱,而且语无伦次。

公民个人的情感表达,或可以感性一些,但一个社会的公共判断,却不能因此失了方寸。公民表达对国家的热爱,是一种正常的观点和情感,社会的底线在于,表达的过程、方式并不因表达内容的“当然正确”而没了边界、突破规范。进一步讲,公民个体的观点,或许一定程度上有对错之分,谨守法律边界的表达,无论观点的对错、高低,都依然处于表达的范畴。这里提到的法律边界,就是你的表达自由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为界线。

以某些网民因误解而发起抵制苹果、甚至日前热议的河北某地市民抵制肯德基为例,对某种品牌、企业表达不信任或拒绝,不论基于怎样的逻辑,只要其言行依然在法律的范畴之内,便应当被宽容。但任何人的言论(甚至行为)表达,最起码的边界在于不能因这样的言行而让他人的权益受损。苹果公司会否因谣言而商誉受损,肯德基门店因抵制行为而无法正常营业,前往肯德基就餐的普通消费者因言行失控的抵制行为而权利受到侵害、就餐遭遇干扰,这便不再是表达的合法范畴,而成为需要法律介入的侵权行为。更不消说,几年前曾有以抵制某货名义对公民人身进行的侵害,终致重特大刑事案件。

以什么样的名义表达怎样的观点,本身并不可怕,开放、文明、多元的现代社会,越来越容得下不同的观点表达,截然相反的论点在法治社会同样可以和平共处。现在的问题在于,言论、观点(甚至以行为的方式所表达的观点)所应遵守的法律规范,司法应当有一致、明确的态度。堵在商家门口干扰人家的正常经营,阻止他人进入被抵制的商家消费,与站在不影响交通、不干扰商家营业的地方和平表达抵制的观点,有着非常大的、法律上的区别,这也是公民表达自由与涉嫌违法甚至犯罪的差异所在。学会表达观点,学会以合法、克制、理性的方式表达哪怕再激烈的情绪,是很多人最需要补上的一堂公民课。

百余年前,中国近代思想家严复译著《群己权界论》,所要劝谕国人的核心意旨,便在于“人得自由,而必以他人之自由为界”,这也是书名“群己权界”的精义所在。100多年过去,权利的边界依然是公共讨论、乃至公共行为最需要厘清的问题,也是诸多个案频繁在辩论着的核心议题。“爱国可以,但请别盲目”,表达可以,但也请尊重、不侵犯他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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