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空啤酒瓶归属权

  发布时间:2006/11/13 10:16:51 点击数:
导读:重庆市的熊小姐和同事近日在餐馆消费后,要求将72个空啤酒瓶按每个5角钱的价格折抵餐费,遭到餐馆拒绝。熊小姐随即向重庆市顾客权益保护委员会打电话投诉,欲向餐馆索要空酒瓶处置权。熊小姐在电话中投诉说,她和…

 

  重庆市的小姐和同事近日在餐馆消费后,要求将72个空啤酒瓶按每个5角钱的价格折抵餐费,遭到餐馆拒绝。小姐随即向重庆市顾客权益保护委员会打电话投诉,欲向餐馆索要空酒瓶处置权。
   
小姐在电话中投诉说,她和10多个同事在江北区一家餐馆聚餐,喝了3件(注:一件24瓶装)啤酒,共72瓶。席间,一个曾开过超市的同事就空酒瓶算了笔账,按他以前卖给回收公司0.5元/瓶的价格计算,72个空酒瓶价值为46.8元。
   
结账的时侯,大家向餐馆老板提出,留下空酒瓶,免掉餐费中30多元钱的零头。餐馆老板一口拒绝,称从来没有顾客提出过这种要求。餐馆老板坚持说,顾客可以带走空酒瓶,但绝对不能置换餐费。
   
不准带走空酒瓶成为行业潜规则
    空酒瓶的归属权究竟属于谁?本报记者近日连续对重庆市多家酒店、火锅店、大排档调查发现,绝大多数服务员都不主动询问顾客空酒瓶如何处理,对要求带走空酒瓶的说法表示难以置信:有谁还会在乎几个酒瓶子钱?
   
重庆南城大道一家火锅馆经理刘红说,从道理上讲,空酒瓶是属于顾客的,可实际上从来没有人将空酒瓶带走,这便成了火锅馆的一份额外收入。刘经理坦言,做餐饮生意这么多年,若不是记者问及,她从没有想过空酒瓶费归属权问题。

   
重庆江北区一家酒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经营核算时一直把空酒瓶价钱当作酒店的纯利润了,这是餐饮行业潜在的一个利润点。如果顾客要求带走空酒瓶,酒店一般不会阻拦,但不会主动去提醒。至于当场折算冲抵菜金,我想可能没有一家酒店愿意这样做的

   
一名业内人士分析说,在酒店消费,空瓶子不准顾客带走已经成为餐饮行业的潜规则。与此同时,也很少有顾客要求带走空酒瓶的。绝大多数顾客在无意识中放弃了这部分利益,也有一部分顾客虽然意识到这一点,但考虑到携带不方便、处理太麻烦等原因,便只是心动而没有行动。

   
主城区空酒瓶每月创利上千万元
    本报记者近日从重庆南岸区一家中等规模的火锅店了解到,该店夏季平均每月能卖出200件啤酒,空酒瓶基本上都由店里处置。目前重庆市场上啤酒瓶回收价格在每瓶0.5元至0.7元之间,照此计算,该店每月仅空酒瓶的净利润就有两三千元。重庆市啤酒生产大户——重庆啤酒集团市场部负责人提供的数据显示,重庆主城区旺季每天仅重庆啤酒的销量就达1000吨,1吨等于1667瓶,重庆啤酒一个月在主城区的销量达到5000多万瓶,按每个空瓶0.5元计算,就是2000多万元。该负责人介绍,其中餐馆消耗掉的占了60%以上,也就是1000多万元。这笔利润几乎全被餐馆收入囊中,而这仅是重庆啤酒一家的数据,实际数字更加惊人。
  消委会:空酒瓶归属顾客
    重庆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喻军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顾客买了啤酒,啤酒瓶肯定该归顾客所有,酒瓶等同于包装,顾客买商品,不可能把包装还给商家。现在白酒、红酒的空瓶在酒楼里带走都没有问题,只有啤酒瓶因为可以回购,一些餐馆才剥夺了顾客的这一权益。顾客在饭店里消费的酒水与在商场、超市购买的酒水性质一样,酒瓶的所有权属于顾客。如果酒楼要回收啤酒瓶,不准顾客带走,就要事前说明顾客所付的价钱里并不包含空瓶子的费用,免得引起争议。
   
喻军称,空酒瓶属于顾客,这是毫无疑问的。但顾客出于要面子、携带不方便、找不到地方退瓶等原因,不带走空酒瓶,这种消费习惯可视为顾客主动放弃了这块利益,而酒店正是利用顾客的这种消费习惯在赚一笔额外收入。

  律师建议:餐馆可考虑用空酒瓶折抵菜金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天强认为,顾客在餐馆消费的酒水与在商场、超市购买的酒水性质一样,酒瓶的所有权理所当然属于顾客。顾客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可以任意占有、使用和处置,酒店不得干涉,更不得阻止顾客将其带走。不过,顾客买单后不带走的空酒瓶,可视为遗弃物,饭店自行处理于法有据;对于顾客用空瓶折抵消费金额的要求,酒店也有权拒绝。但从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上看,餐馆又应该允许将空酒瓶折抵部分菜金。此时如果有酒店首先实施这一做法,不仅会吸引顾客,还会带来不错的广告效益。
   
贺律师说,空酒瓶费牵涉到广大顾客的利益,相关部门应该制订相关规章,确保顾客的利益得到保护。他建议,餐饮行业可出台规定,让顾客在消费地点退瓶。目前供货商大都负责空酒瓶回收,这个环节一旦理顺,只需要酒店配合就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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