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律师法于明年6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07/10/30 10:54:03 点击数:
导读:新修订的律师法昨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施行根据规定律师会见嫌疑犯无需审批法学教授称提前介入可提高办案的公正性律师表示此举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昨日,新修订的律师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新修订的律师法昨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08年6月1日施行根据规定 律师会见嫌疑犯无需审批

法学教授称提前介入可提高办案的公正性 律师表示此举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昨日,新修订的律师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该法规定,律师无需司法机关批准即可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刑诉法中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经司法机关批准。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杨明仑昨日表示,刑诉法正在酝酿修改,律师会见需经司法机关批准的条款有望修改。

根据新修订的律师法,律师只要拿“三证”即可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三证”分别是:律师执业证书、律所证明、当事人委托书或者是法律援助的公函。

此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新修订的律师法同时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个人可开办律师事务所。

该法将于2008年6月1日开始施行。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城乡规划法、修改后的律师法和节约能源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提交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交法修正案草案虽然只有一两条,但因委员对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无过错该不该承担责任有不同意见,需要进入二审程序。

律师回应

可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北京市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范伯松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需经审批”的新规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同时,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范伯松告诉记者,现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经司法机关批准。这种情况下,律师有时只知道基本案由,连基本案情都不知道,不利于辩护。新规充分给了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

另外,律师若要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提出申请到获得司法机关批准,需要一个过程,既浪费时间又浪费财力。外地律师尤其如此。新规可以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可以减少公检两家的工作量。

范伯松说,新规同时对司法机关侦查人员的侦查技巧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专家解析

可提高办案公正性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刑法教授莫开勤说,新规保障了律师的诉讼权利。同时,律师的提前介入,对司法机关也是一个监督,可以提高办案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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