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律师可以当省长

  发布时间:2007/5/30 13:59:30 点击数:
导读:  这是一个比较苦涩的话题,每每想动笔开篇,但最终都还是放弃了,拖欠了几个月还是决定把它写出来。  律师业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在不断得到飞速发展的同时,却得到了另外一个结果,就是整…
  

  这是一个比较苦涩的话题,每每想动笔开篇,但最终都还是放弃了,拖欠了几个月还是决定把它写出来。

  律师业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在不断得到飞速发展的同时,却得到了另外一个结果,就是整个律师业游离于主流体制以外,逐步流落民间沦为社会的“弃儿”。除了有一部分富起来的律师可以用可怜的钱来证明这个行业的价值外,其它的似乎没有什么值得拿到台盘上来自豪的了。







  首先表现在司法系统内部,由于律师到法官、检察官的通道没有打开,律师一旦成为了律师,似乎只能终身从事律师职业。由于律师无法与最相关的行业进行正常的流动,律师无意中成为了“终身制”。“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律师终身制,必然导致在专业发展的道路上没有前景与前途,必然导致律师行业的孤立与孤独,并缺乏发展生命力。

  现在法官、检察官、律师三大职业之间的关系,因为缺乏合理和必要的流动,现在正逐步部落化,部落化的结果就是一方必须以打败另一方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当然最容易受伤害的必然是律师。法官与检察官之间无论如何斗争,都有相应的国家赋予的身份和体制来保护,法官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设局”把检察官搞到牢里,检察官也很难“设局”把一名法官搞到牢里,但是律师却不行,一不小心就会被法官、检察官搞到牢里,只要启动“怀(嫌)疑程序”即可,如此律师往往就成为法官、检察官的如此没有地位的“小菜”。加上还有一大群如狼似虎的警察在盯着律师,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警察以莫许有的罪名,把一个人无缘无故的关上几个月,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一名律师如果被警察“盯”上了,必然没有好果子吃,律师的职业生存环境之恶劣是可想而之了。

  其次表现在学术的通道被权威封死了,现在法学界有一种怪现象,社会实践者只能做学生,没有社会实践的人却都在做老师、教授或权威,似乎干的人永远不如说的人有权威。学术、理论、权威不从实践来,这样的学术、理论、权威又有多少意义呢?

  再次表现在,律师的政治通道似乎事实上也被堵死了,现实生活中律师成为县长、市长、省长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当然法官、检察官成为县长、市长、省长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也许有人说,现在不是有越来越多的律师成为人大、政协中参政议政了,这确实不错,但这仅仅是个开始。一个行业不能出几个县长、市长、省长,凭什么说这个行业有社会地位?

  现在大家都很清楚: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设想一下,一名县长、市长、省长没有法律专业或职业经历,凭什么能让人信服,他们能把一个县、市、省建设成为法制社会?

  在美国律师可以当总统,在英国律师可以当首相,也许这就是法制社会的一个鲜明特征和重要标志。也许,在中国,律师可以成为省长,是社会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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