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奶粉门":无良企业就该罚到破产

作者:魏丽娜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8/10/2 11:30:24 点击数:
导读:在此次奶粉质量门事件中,国内知名品牌免检产品赫然在列。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接受采访时表示,免检制度本身是有问题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不能过分信任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企业,必须不定期抽检其产品。而现有法律对问…

在此次奶粉质量门事件中,国内知名品牌免检产品赫然在列。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接受采访时表示,免检制度本身是有问题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不能过分信任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企业,必须不定期抽检其产品。而现有法律对问题企业的处罚力度还远远不够,“要重罚,出一次事故就让其倾家荡产”。

在“三鹿奶粉”事件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难辞其咎。“对一些名牌企业的免检其实是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不作为。”朱列玉表示,免检制度本身就是不正常的,况且是大范围内的免检。

朱列玉说,企业是以获得利润为首要目的,为降低成本、追求最大利润,难免会在产品质量上作出让步。因此,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不能对名牌企业过分信任。即使实行免检,也并不意味着管理部门可以不作为,相关部门应该对企业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或者暗检。对于无视食品安全,使人们的健康遭受损失甚至失去生命的无良企业,又该如何处罚呢?

“要重罚,罚到他们破产。”朱列玉说。目前有关食品安全的处罚力度还不够,例如一个人因为吃了劣质食物而死亡,企业最多赔偿十几万元,最多二十几万元。“犯罪成本太低了”。

朱列玉举例说,按照美国一个州的法律规定,如果一个孩子在3岁时因吃某种有毒食物死了,那么赔偿标准是美国人均寿命78岁减去孩子死亡时的年龄,再乘以当地人均年收入,这个赔偿额就会非常高。

朱列玉说,在日本,杀人或许不会被判处死刑,但在食品安全方面出了问题,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判处死刑,“对违反诚信的处罚很厉害”。

朱列玉建议,在食品安全的立法中应该加大对不法个人以及企业的处罚力度,“出一次事故就罚到他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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