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大火灾九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权钱交易属实

作者:责任编辑:徐艳丽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8/10/2 17:38:52 点击数:
导读:相关部门执法不力个别人员收受好处  案发公司被处260万元罚款  事发大厦现已被弃用  本报深圳讯(记者阮晓光、刘启达、龙锟摄影报道)前晚,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了南山“2·27&rdq…

相关部门执法不力个别人员收受好处

  案发公司被处260万元罚款

  事发大厦现已被弃用

  本报深圳讯(记者阮晓光、刘启达、龙锟摄影报道)前晚,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了南山“2·27”特大火灾处理结果,有9人被司法机关逮捕追究刑事责任,7名行政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处理人中行政级别最高的是深圳市消防局一正处级的副局长。通报结果还公布了此前社会上沸沸扬扬的“权钱交易”说,认定这场大火存在着公职人员渎职至执法不力,也有个别人员曾收受好处。

  事发大厦已被弃用

  自大火发生以来,事发的南方金属大厦已经被封闭大约半年。昨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公司厂房一楼的火灾现场看到,大厦发生火灾的一面仍然被2米多高的铁皮所包围,唯一的进出口也被铁链锁死。

  在该大厦的二楼,火灾留下来的痕迹非常明显,大面积的墙壁已经被熏得乌黑,窗户上的玻璃支离破碎,屋子里面空空如也。当地居民告诉记者,该大厦已被弃用,里面的设备大部分被转移出去。

  有关责任人收受好处

  在处理的责任人中,有9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包括5名企业责任人和4名行政官员。在9人中,不仅有龙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管理人,还有南山区消防大队及环保局的官员,其中还有一消防官员涉嫌受贿。目前,除深圳市蛇口南方金属有限公司实际投资人和控制人詹淑彬在逃外,其余8人已经全部被司法机关逮捕。

  在当日的通报中指出,事故的间接原因则是为:非法废品回收站严重违法;南方金属公司非法转租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有关政府和部门作风不实,监管不严,执法不力,个别人员收受好处。

  1名官员被免职

  大火涉及的责任人中,南山区粤海派出所副所长叶建端(正科级)由于涉嫌违法违纪,被免去副所长职务,同时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后依法处理。

  此外,南山区人民政府、南山街道办、南山消防大队、南山工商所、南山环境监理所、南山区安委办被责令分别向上级机关作出书面检查,同时,责令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就此次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向其上级单位检讨,并由上级单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对深圳市龙飞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60万元的罚款,没收南方金属公司非法租赁的违法所得,并处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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