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遗嘱最好公证

作者:李彦 来源:现代快报 发布时间:2008/10/22 15:39:24 点击数:
导读:这是一幢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老房子,一家人曾和睦地住在一起。可今年108岁的老爷爷过世后,一家人的宁静和谐就此消失殆尽,为争夺房子居住权,姑侄闹翻,两个同住一个屋檐下的老表大打出手,反目成仇。  曾在一个…

    这是一幢历经半个多世纪的老房子,一家人曾和睦地住在一起。可今年108岁的老爷爷过世后,一家人的宁静和谐就此消失殆尽,为争夺房子居住权,姑侄闹翻,两个同住一个屋檐下的老表大打出手,反目成仇。

  曾在一个屋檐下和睦相处

  昨天,市民丁女士致电快报:朋友田华为了房子和侄子闹翻,十分头疼。原来,这幢位于内桥附近的老房子已有半个多世纪了,是一幢3层的老式建筑,屋内仍保留斑驳的老式木地板。不过至今仍是田华老父亲单位的租赁房。由于是危房,一直不曾房改。老父亲承租了一楼的一大一小两间房。姑侄争夺的便是其中一间约10平米的破旧小屋。

  据田华大姐田英介绍,妹妹田华为照顾老父亲一直住在老房子里。20多年前,大侄子田雷结婚无房,暂住在爷爷的那间小屋。此后,在姑妈田华的帮助下,老父亲的单位同意挨着老房搭建一套房子。田雷搬出小房,搬进搭建的新房内,从此,一家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一直和睦相处。

  今年5月,老人匆匆过世,身后留下了这套房子。随后不久,田华将父亲的小房间出租。一直到今年9月27日,田华突然发现田雷一家将小房间内的东西往院中扔。“每天都扔出来一件东西,我还奇怪。”田华说。

  争居住权,表兄弟大打出手

  10月5日,当田华回家时,只见侄子田雷将小房间的房门关闭,并换了一把锁。“他把我的房客给赶走了,也不说一声,太过分了!”田华儿子陈晨住在老房子隔壁,见状十分恼火,上来跟表兄田雷理论,可说着说着,两个表兄弟推搡着扭打在一起。

  “两个人扯在一起,再打下去肯定要出事,我只能上去拉开。他们俩还拽着我的胳膊,害得我差点摔倒啊。”田英回忆当时的情景,叹息着说,她让陈晨赶紧回屋。哪知侄子田雷追过来,捡起地上一块砖头就向陈晨窗子砸去,瞬间,防盗窗砸凹了进去。

  “就为这房子一家人闹死了,又不是产权房,有什么好争的?”作为姨妈、姑妈,田英给两人做思想工作,无奈,两家谁也不让步。这让田英十分心烦,神情悲伤地说,“要是老父亲在世,看见他们这样,该多伤心啊!”

  田华表示,老父亲在世时,曾给姐姐田英留下一份类似遗嘱的“事项说明”。拿出这份说明的复印件,田英指着第五项说,老爷子明确写着,两间房子的住房权归田华一家,其他任何人不得占用。而田雷妻子坚决地说,自己一家人也照顾老爷子多年,结婚时曾住小房间,因此应该拥有居住权。“实在不行,我们走法律渠道,让她起诉好了。”

  律师:一家人以和为贵,调解为主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蒋德军律师认为,老人留下的这份“事项说明”,如果没有经过公证,作为自书遗嘱,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一是必须有两名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二是老人在两名证人面前,当面书写签字。“毕竟是一家人,还是以和为贵。即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老人的意愿得到尊重的情况下,基本上也是以调解为主。”(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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