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抵押房获双倍赔偿
作者:唐中明 来源:重庆晚报 发布时间:2008/11/13 10:24:43 点击数:
导读:购房户接房时,才发现房子早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昨日,市一中院判决开发商除返还190万元购房款外,再赔偿190万元。 2006年2月,在海南工作的罗先生来到重庆,与两个朋友分别买下沙坪坝区小龙坎的港城花园C幢14、…
购房户接房时,才发现房子早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昨日,市一中院判决开发商除返还190万元购房款外,再赔偿190万元。
2006年2月,在海南工作的罗先生来到重庆,与两个朋友分别买下沙坪坝区小龙坎的港城花园C幢14、15、16三层楼,用来经营酒店。罗先生买的是第16层楼,总价238.3万元。当年6月,罗先生接房时才知道,开发商、重庆港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早在2005年8月23日,就把这层楼的房子抵押给了银行。更让人意外的是,两个合伙人在没有经过罗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买的第16层一并接房,并一并装修。
经确定,罗先生已付房款190万元。
法院认为,开发商在出售已向银行抵押的房屋时,未按约定书面向罗先生告知房屋被抵押的事实,也没有证据证明已尽告知义务,属于故意隐瞒房屋已抵押的事实。昨日,市一中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购房合同,开发商返还罗先生已付房款190万元,并赔偿利息;赔偿罗先生190万元。
首席律师
贺天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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