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开始起草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司法解释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08/4/17 9:46:12 点击数: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4月15日召开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层国际研讨会上说,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征求地方法院和企业界、律师界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开始起草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司法解释稿。    据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4月15日召开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层国际研讨会上说,最高人民法院在广泛征求地方法院和企业界、律师界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开始起草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司法解释稿。
  
  据介绍,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形成了以刑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为框架的,涵盖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审判领域的较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确保司法原则和标准的统一,最高人民法院共制定和修订了20余件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计算机网络域名、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管辖和审理分工等内容。

  此外,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及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也已经列入工作计划,将进一步明确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标准,确保商业信息的安全和公平的商业竞争环境。”熊选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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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时扩大管辖法院范围完善审判机制 熊选国表示

  知识产权案司法保护能力已增强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知识产权案件增长迅速。记者今天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层国际研讨会上获悉,去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涉及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2684件,判处犯罪分子4322人。

  据了解,去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民事一审案件17877件,审结17395件,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2865件,审结2870件。

  同时,人民法院依法开展知识产权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履行对涉及专利、商标等授权确权案件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的司法复审监督职能,去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001件,审结947件。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今天表示,根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势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的新要求,适时扩大管辖法院范围,改进审判工作机制,完善审判机制和加强审判力量、增强了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

  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为69个、38个和43个,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最高人民法院还批准了40个基层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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