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挑战法制

作者:王君琦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08/6/11 16:20:09 点击数:
导读:某省政协近日建言,应“实行年收入30万?50万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的优惠,以全力引进和培养金融保险、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高端紧缺人才”。众所周知,近年一些地方为招商引资、为吸引高端人才,可谓是各使…

某省政协近日建言,应“实行年收入30万?50万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的优惠,以全力引进和培养金融保险、现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高端紧缺人才”。众所周知,近年一些地方为招商引资、为吸引高端人才,可谓是各使其招,但像这种用“减征个税”来作为吸纳人才的“诱饵”,还是鲜见,因为它直接挑战了社会公平的底线和法律的权威。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调节收入差距,实现再分配,以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通俗说就是以富济贫。现在,我国的个税调节仍有一种逆调节的现象,工薪阶层还是纳税的主体。因此,如何完善我国的个税制度,使之充分发挥社会公平调节器的作用正成为一个操作难点。在这种情况下,公开提出为收入高端群体减税,不仅有伤社会公平,也与国家通过个税调节收入差距的初衷相悖。

从法治的内在精神来看,平等和正义是法治的两根支柱,平等地适用每一位纳税人是个税法实现正义的必然要求。任何人都没有权力以任何法外理由,减征某个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否则,这种有选择地“减征个税”办法,会一步步逼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底线。

有人说,此建议不妨看作是思想解放的催生品,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升级,就应这样“解放思想”。愚以为,思想解放固然要破除那些阻碍科学发展的旧观念、旧体制和旧做法,但像这样没有边界、没有底线的心血来潮,显然不属“解放思想”之列。

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之意可以理解,但在我国不断拉大的收入差距依然灼痛着人们的神经,公众对缩小收入差距以维护社会公平有强烈心理期待的情况下,提出这样的“馊主意”,虽冠以“改善软环境”之名,难免有为特殊利益群体尤其是富人群体代言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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