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救我老公!”

作者:崔武 来源:中国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8/6/12 9:32:17 点击数:
导读:“我要救我老公!我的老公患有肝炎病,如果关的时间太长了,会转化成肝硬化!”我的手机里传来了一个哭泣女子的声音。以至通话时间太长,不得不挂断电话以后,我的脑海里仍长时间弥留着这句“我要救老…

“我要救我老公!我的老公患有肝炎病,如果关的时间太长了,会转化成肝硬化!”
 
     我的手机里传来了一个哭泣女子的声音。以至通话时间太长,不得不挂断电话以后,我的脑海里仍长时间弥留着这句“我要救老公”的呼唤。我被她的忠诚之心所感动,也为我不能立刻救人而自责。有人说,人一生要有三个人:爱你的人,你爱的人,共度一生的人。可惜的是,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未必能与你共度一生。三种人集中于一人,才是最完美的人生。这位危难之时要救老公的女子就是那种最难找的可以共度一生的人。  
     这位女子家住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名叫小红。两周前,她来南京投诉建湖县公安局在没有说明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他正患肝炎的老公李志远抓走进行监视居住,给她和家人带来心灵上的创伤。她认为,县公安局的做法违背了国家法律规定,有侵犯老公人身权之嫌。
 
     她黯淡的眼神里充满期待,她急促的话语中流露不安。在她面前,我成了她唯一的大救星。“我家住在近湖镇太平村68号,开了小宾馆,三百来个平方。由于县里要进行拆迁开发, 5月8日,拆迁单位人员上门来商谈拆迁事宜。本是经营用房,却要按住宅价格拆迁。商谈不欢而散。但让人没想到的是,5月12日晚10时左右他老公在自己开的超市内正常做生意,突然超市外冲进一群未穿制服的人员,不由分说地将老公带上一辆警车抓走。目前,已过去十多天了,没有任何人上门告知原因。5月23日,她和家人一同来到近湖镇城中派出所报案,被告知老公已被县公安局带走进行监视居住。因为是县局办案,为何会采用如此形式的强制措施,派出所竟说不清楚。无故被抓一事,她曾经申诉过,但一直没结果。”
 
     小红愤愤地说:长期以来,自己的老公并没有做过违法乱纪的的事情,仅仅在拆迁问题上,为自身的利益和拆迁单位人员进行过辩解,如果县公安机关利用此事来抓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谁?到底想要达到什么目的?当地公安人员随意将他人带出家门进行监视居住,给她心灵上带来了莫大创伤,难道建湖县公安局办案人员就这样不讲法律吗?
     
  我在和几位记者赴建湖县近湖镇采访过程中,一位知情人告诉我们,他本人是江苏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经理,李志远被抓后,建湖县公安局办案人员曾来人对他进行询问,主要是李志远和开发公司双方在购房价格方面曾经有争议,实际这些民事方面问题,根本不应该是公安部门所操心的,因为,双方协定了购房合同。主要的原因是,近湖镇太平村地区即将要拆迁开发,而李某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当地拆迁部门产生了分歧,给对方设置了障碍。其中,不排除某些部门或人想利用一些手段来找碴,给李志远一个下马威。另一位在当地开设诊所的严医生也告诉我们,李志远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局办案人员多次上门提起诊所和李某之间发生的民事医疗纠纷事情。八年前李志远孩子在他们诊所发生医疗事故,协议约定:给李志远两万元,孩子长大后没有后遗症就退回。多么善良的纠纷当事人!多么文明的君子协定啊!然而,办案人员把双方的民事纠纷当作敲诈勒索调查,并在询问的语言方面带有不恰当的诱导,让他十分反感。
 
     为进一步了解事实情况,我们来到了建湖县近湖镇城中派出所,该所指导员告诉我们,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进行了调查。经查,5月12日晚县局的确派警车到该镇太平村进行了办案,车辆编号是5010。初步了解情况是,李志远已被监视居住。是什么情况导致采取如此措施,基层派出所并不清楚。

     随后,我们又来到建湖县公安局了解情况,并就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交流。该局政治处和法制科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们。我们问到,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如果嫌疑人在原籍有固定住所,按法律方面规定,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将其另外安排“监视居住”场所?如果不按法律规定,擅自改变“监视居住”场所,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大盖帽们竟麻木不仁地回答说:“不清楚!”
 
     翻开《刑事诉讼法》第57条:对被告人进行监视居住,按法律规定,其监视居住的场是被告人的住处,对无固定住处的,在指定居所执行。但有些侦查机关部门人员,为了自身的利益需要,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送到指定的监视居住点进行监视,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拘禁,监视居住场所不合法,导致羁押或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也严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公安部颁布《关于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有关问题通知》的第4条也明文规定:“执行监视居住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禁止将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羁押场所或公安机关,更不能设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
 
    “我老公有肝炎病,正在治疗中,吃不消他们的折磨。请求崔律师给我们想想办法。”在她的带路下,我们来到建湖一处偏僻的几排房屋前。没有门牌,也没有单位名称。我们去的时候,大门反锁。“我老公就关在这里!” 我朝里面望去,所有的房屋门都关着。一条鲜红的大幅标语映入眼帘:“坚决打击非法上访!”我尴尬地笑了。上访哪有非法的呢?这里可能也有上访者“住”在这里呢。于是,我拿起照相机“喀嚓”一下拍摄了眼前一幕。我想,把人关在这里还不如关在看守所,关在看守所我还可以会见。关在这里,我连会见的机会都没有。
 
     回南京后,我给建湖县公安局法制科和该局局长发了两封律师函要求纠正违法行为,立即放人。我也向我熟悉的一位盐城市委的领导求助。这位领导告诉我,建湖县来了个新书记,说一不二。这一段时间建湖搞大规模拆迁,要是不配合,亲戚停职,有的党员不配合甚至被“双规”。官场复杂。这种事他不好出面干预。先报道出来一点东西最好。
 
    “也许是你的律师函发去起了点作用。”几天后小红来电话说,“老公由单人一间的屋内转移到三人一间的屋内!这样有人交流,不至于情绪恶化。你要继续把情况向媒体投诉!”
 
     又过了几天,一篇《监视居住场所不合法属“变相拘禁”》的报道终于发表出来。然而,建湖县公安局依然故我,老公不但没有回来,小红反而听到一些不利的传闻,说有人正在找岔子要把老公送进号子:刑事拘留。事态反而越来越严重了。最近我又接到该地其他许多人的类似投诉。在一份知情人提供的红头文件中,建湖县公安局局长成了拆迁现场指挥组组长。我还看到了该县有关部门打印的一份表格,内容是244名拆迁户的关系人和包干责任单位。比如一个叫“马树荣”的拆迁户,其“关系人”一栏内填的是“儿子马勇在农林局”,其“包干责任单位”一栏内填的是“纪委”。我顿时陷入一种莫名的恐惧之中。
 
    “我要救我老公!我的老公患有肝炎病,如果关的时间太长了,会转化成肝硬化!”……我的耳鼓里时刻鸣响着小红的呼唤。作为一个作家,作为一个律师,我不能怕开罪于人而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我要凭良心大声呼唤:请大家和我一起来救救小红患病的老公!

上一篇: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今年国家司法考试 下一篇:贺卫方答德国之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