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消协:房产中介存在三大恶习

 来源:兰州日报 发布时间:2008/8/1 10:33:57 点击数:
导读: 近年来,我省众多房产中介公司凭借着丰富的信息、便捷的服务赢得了市场。然而在快速发展中,我省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却出现了行业整体的诚信缺失。昨日,省消协公布房屋中介服务评议结果,调查显示哄抬房价、出具虚假…

   近年来,我省众多房产中介公司凭借着丰富的信息、便捷的服务赢得了市场。然而在快速发展中,我省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却出现了行业整体的诚信缺失。昨日,省消协公布房屋中介服务评议结果,调查显示哄抬房价、出具虚假合同、阴阳交易赚差价是我省房产中介服务存在的三大“恶习”。

  恶习一哄抬房价

 

  消费者王海军:2004年,王海军打算买房。楼房开盘前,当王先生询问销售人员为何房价高于同地段的其他楼盘时,销售人员明确表示日后小区内将建成生态花房等配套设施,供业主免费使用。此外,房子大多已被购买。当王先生搬进新家后才得知,这里根本没有建生态花房,而且一些房子至今都没有卖出去。

 

  消协观点:

  中介“黑手”操纵房价

  近年来,一些中介机构与开发企业相互串通,制作虚假广告、发布虚假交易和不实价格信息,人为制造市场供求紧张现象,恶意哄抬房价,误导消费群体。每个楼盘房价的非正常上涨背后,大都有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黑手”在操纵。

  恶习二出具虚假合同

  市民赵小姐:2005年,赵小姐把房子交给了小区里一中介公司,以求尽快出租。中介公司要赵小姐把房子租给他们,赵小姐为图方便就答应了,双方协议按季度交房租。三个月后,赵小姐向中介公司索要下季度租金,发现公司办公地点已经人去楼空。赵小姐赶忙到自己的房子处询问租房人,租房人说他已经把半年的租金交给了房东。赵小姐这才明白,原来“假房东”已经跑了。

  消协观点:经纪机构缺乏责任感

 

  目前,一些中介机构和人员惟利是图,责任观念淡薄,经纪行为不规范。有些甚至与开发企业相互勾结,签订虚假合同,出具虚假、不实估价报告,骗取银行贷款。有的中介机构做“一锤子”买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甚至挪用、侵吞房屋买卖款项、房屋租金等。不少房产中介机构的违规经纪行为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害,更重要的是导致了房产中介服务行业的诚信缺失。 

  恶习三“阴阳”交易赚差价

  消费者栗先生:栗先生半年前准备在兰州买房,他通过某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中介人员表示业主要价28万。栗先生希望和业主直接见面沟通,中介几次都以业主长期出差为由不安排见面。栗先生觉得有些蹊跷,后在与业主沟通后,发现业主委托房产中介的房屋售价仅为25万元。该业主称,最近中介还在不断劝说业主签订委托书,委托其代理出售房屋的全部事宜。如果业主签了委托书,那么这3万元的差价,业主和张先生都将无法发现。

  消协观点:不该加重消费者负担

  房屋中介惯用的黑幕手段通常是在合同中设置“霸王条款”,以违约赔偿金要挟客户,限制客户的契约自由和选择权。有的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卖价和第三方进行交易,隐瞒真实的房价。一套毛坯房“低吸高抛”,从中至少赚取2万元至5万元的差价,侵害消费者利益,获取佣金外的不当报酬。还有一些经纪人员瞒着经纪服务公司,以做黑单方式欺骗客户,赚取非法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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