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丈夫刺死邻居 妻子被判赔偿25万

  发布时间:2009/2/12 11:23:23 点击数:
导读: 精神分裂症病人发病期间,把开门回家的邻居刺死。昨日,(重庆)沙坪坝区法院以病人的妻子监护不力为由,判决她赔偿死者家属25万元。  昨日,被告罗贵秀拄着拐杖,在女儿的搀扶下走进法庭。坐在她对面的,是邻居…

  精神分裂症病人发病期间,把开门回家的邻居刺死。昨日,(重庆)沙坪坝区法院以病人的妻子监护不力为由,判决她赔偿死者家属25万元。

  昨日,被告罗贵秀拄着拐杖,在女儿的搀扶下走进法庭。坐在她对面的,是邻居严某和严某的女儿。去年1月28日傍晚6时许,在沙区工建村39号5楼,严某的丈夫回家开门,邻居罗贵秀的丈夫却持刀将他刺死。当时,罗贵秀正在家中。经司法鉴定,罗贵秀的丈夫被确认患精神分裂症。严某和女儿以未履行监护责任为由,起诉邻居罗贵秀和她的丈夫,索赔25万元。

  罗贵秀表示,丈夫是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病人,何时会发病,自己并不清楚。即使事发时自己在家,也无法完全制止丈夫的行为。所以,她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罗贵秀的丈夫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罗贵秀作为监护人,理应严格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其夫刺死邻居时,罗贵秀在事发现场,但未采取任何制止措施,显然存在过错。据此,法院判决罗贵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官宣读判决书时,罗贵秀一直埋着头,不敢抬头看对面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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