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不“任性”,权利才“安心”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亲自加入的这句话,不仅收获现场代表委员的热烈掌声,更迅速成为人们热议的一句流行语。
在严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使用来源于网络的“任性”两字,非但显得接“地气”,在这里也显得十分形象贴切。“任性”的原意即“由着自己的性子来,不管他人的想法”,而权力一旦任性就会摆错位置,就会越过界,就会对权利造成伤害,破坏社会的公平正义底线。或者说,在现代政治语境中,腐败,就是最典型的权力任性。
但是,有权在手,让官员自我约束不任性是很难的,重要的一点还是要减少权力,让权力瘦身。所以李克强总理在报告中补充说,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简政放权是深化政府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举。多个机构民调显示,“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在我国民众对“两会”期待选项中名列前茅。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简政放权的内容占了相当篇幅,例如,其中提到,地方政府对应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彻底放、不截留,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李克强总理表示,“今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
尤其是,简政放权还将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掀起一个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让每个有创业愿望的人都有自主创业的空间。举例而言,深圳率先实行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登记方式的变化,更是为社会、市场、政府这三者之间建立一个全新关系而进行的一次探路。
当然,简政放权,绝不是一放了之。要加快配套改革和法治及相关制度建设,在有序推进“放”的同时,“管”也要跟上,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有些地方为了展现放权的态度和效率,将一切权力匆匆下放,但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建设却没跟上,一方面容易造成混乱,另一方面也可能形成“权不可轻放的错觉”,成为一些地方和部门“再收权”的借口。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在全国人大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傅莹特意提到了《立法法》。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为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这意味着,今后政府办事将再难“任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将不再只是一个空泛的理念,而将成为一个现实的“紧箍咒”。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没错,说一千道一万,权力不“任性”,运行起来才更加高效;权力不“任性”,权利才能得到更多尊重,才能感到更加踏实安心;权力不“任性”,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好地走向法治与文明。
贺天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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