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妻子离婚 捅伤妻子获刑

作者:马俭字 薛蓉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08/7/3 15:03:26 点击数:
导读:妻子起诉到法院要离婚,丈夫将妻子捅伤。7月2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柳红林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孔艳医疗费等合计8040.70元。 法院审理查明,柳红林与孔艳结婚8年多…

      妻子起诉到法院要离婚,丈夫将妻子捅伤。7月2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柳红林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孔艳医疗费等合计8040.70元。

 

   法院审理查明,柳红林与孔艳结婚8年多,生有一双儿女,夫妻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07年9月18日,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孔艳提出要起诉离婚,并收拾好衣服准备回娘家居住。柳红林看到孔艳下定决心要跟自己离婚,上前拦住妻子,并从厨房里拿出一把尖刀将孔艳捅伤。后经法医鉴定,孔艳损伤已构成重伤。案发后,被告人柳红林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柳红林持刀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案发后有自首的情节,且当庭认罪悔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据了解,经法官调解,孔艳与柳红林已达成离婚协议。

上一篇:浅析离婚当事人父母的诉讼地位 下一篇:表兄妹结婚八年后对簿公堂 法院宣告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