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原纪检组长黄朝碧犯贪污罪获刑六年

  发布时间:2009/3/27 11:48:03 点击数:
导读:2008年底,万盛法院一审判决万盛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原纪检组长黄朝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黄朝碧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市五中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1年12月…

 

2008年底,万盛法院一审判决万盛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原纪检组长黄朝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黄朝碧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市五中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112月至200611月,被告人黄朝碧在担任万盛区关坝镇政府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形成的便利条件,在管理征地拆迁土地补偿款时,与原任万盛区关坝镇兴隆村党支部书记王某某等五人共同套取土地补偿款、农转非安置费87000余元予以私分。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朝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被告人王某某等私分、侵吞土地补偿款、农转非安置费,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黄朝碧案发后退出了全部赃款,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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